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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山街道办事处财政办、紧水滩镇人民政府财政办、赤石乡人民政府财政办、雾溪乡人民政府财政办: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浙财基〔2021〕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和第四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2〕12号)文件精神,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作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利用新思想、新理念,建立创新机制,实现“美丽乡村+”模式,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下达给你们,根据《关于印发云和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基〔2019〕14号)文件要求,请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确保奖补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表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财基[2022]6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