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通告〔2026〕5号
索引号: 11332523002654120G/2026-1010538813 发布时间: 2026-04-23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云和县浮云街道青阳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四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3日,通过入户宣传、被征收区域公布张贴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收集到的3条意见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合法建筑面积认定问题

根据《云和县浮云街道青阳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四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五条:“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有合法产权来源依据的面积、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合法面积来确定”。

二、关于房屋征收价格和装修价格问题

根据《云和县浮云街道青阳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四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六条:“被征收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的补偿价格和装修价格由选定的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三、关于安置房源问题

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源包括云邸水岸等县内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或被征收人可选择购买“房票”,并根据“房票”使用相关规定购买房屋。

特此通告。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通〔2026〕005号.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