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23MB1645951J/2026-1010458428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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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
关于《云和县业余文保员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起草《云和县业余文保员管理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不可移动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与可移动文物相比更具历史直观性和真实性。我县拥有不可移动文物一万余处,其中为全国重点保护单位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承载着千百年来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忆,保护、管理、传承好这些数量众多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提升云和形象、彰显文化底蕴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上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尚未完全落实;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擅自拆除、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时有发生等。为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解决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上位法有关规定,有必要制定规范文保员职责的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十三条。
第一条为总则,明确了起草《云和县业余文保员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了业余文保员的聘任条件、推荐办法、调整机制;
第七条至第八条为业余文保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至第十条为业余文保员的考核和奖金发放标准;
第十一条为为业余文保员的退出机制;
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附则,为明确了《云和县业余文保员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四、《办法》的适用对象
《办法》面向云和县业余文保员群体。
五、《办法》的注意事项
文保员的补助资金一年下发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文保员不能全额获得补助。
六、发文建议
建议《办法》经县文旅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后以文旅局名义印发。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云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周磊
咨询电话:0578-552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