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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3002654120G/2025-10104283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1-21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
  来源:云和   责任编辑:徐晶晶   发布时间: 2025-11-21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yunhe.gov.cn/col/col1229426526/art/2025/art_87dd5f8fcea6491c93cb9b83e1ef14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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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有关要求,现将《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整本地区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稳妥有序推进工作交接”。起草制定《通告》是贯彻实施《省统一目录(2025)》的迫切要求和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客观需要。

二、文件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2.《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

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丽政通〔2025〕7号);

4.《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职责边界清单》。

三、文件主要内容和新旧政策差异

《通告》全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通告内容,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发布的“通告参考样式”为蓝本,主要介绍了实施时间及同步废止的历年统一目录。

第二部分为云和县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参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的内容制定,全市统一,主要对自然资源、建设、水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自然资源领域矿山、地质灾害等方面事项13项,将建设、水利等招投标领域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回归原业务主管部门。

其中需特别说明的是省市《清单》1191项事项中,经信条线1项、财政条线24项和建设条线4项共计29项事项,执法层级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县级部门无行政处罚权,因此在我县本次公布的统一目录中已将其删除。《清单》共计行政执法事项1162项,涉及25个领域,分别为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发展改革40项、人防23项、经信3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35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46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

关于《清单》中的职责边界,参照《丽水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职责边界清单》进行制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了《清单》职责边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边界清单履行相应的职责,为完善部门间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适用范围

云和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五、关键词解释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经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六、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为执行上述省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按规定的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的期限施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2025年11月2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慧燕 联系电话:0578-556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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