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5-391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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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提升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构建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4〕5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云和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2025年4月30日前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开展废改立工作,及时清理与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及与招标投标“七个不准”等改革精神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
二、制定依据
(一)《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第16号令)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
(四)《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4〕53号)
(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
1.《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5号)
2.《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建筑业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56号)
(二)废止政策文件1份;
1.《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1号)
四、其他事项
(一)关键词解释
1.行政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2.招标投标:是一种因招标人的要约,引发投标人的承诺,经过招标人的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过程。
(二)注意事项
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领域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招标投标监管依据。
(三)适用范围
文件执行范围包括《通知》涉及的云政办发〔2007〕85号、云政办发〔2023〕56号、云政办发〔2020〕1号三份文件所规定的适用对象。
(四)施行时间
为加快营造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尽快废止不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七个不准”改革精神的文件,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更好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社会公共利益,《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四、解读机关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解读人:叶琳;联系电话:552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