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654833/2025-39045 主题分类: 财政,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8-26
《关于印发云和县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 雷晓卿  发布时间: 2025-08-26 17:01:58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yunhe.gov.cn/art/2025/8/26/art_1229426527_2566333.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健全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3〕48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省市县协同、政银担合作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着力推进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撬动更多金融资金进乡村,积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工作,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健全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3〕48号)

三、重要内容解读

《关于印发云和县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考虑上级文件精神等因素,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组织。支持省农担公司采取与市县地方担保机构合作建立办事处、依托当地农业投资平台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为农服务机构设立办事处、直接派驻专职人员建设直属分支机构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机构,提升农业信贷担保基层服务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协调,积极推动建立与省农担公司的合作关系,强化对当地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支持、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支持省农担公司开展主体、产业等数据采集,推动系统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创新担保产品和担保模式,合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该实施方案对担保额度及期限作出规定:省农担公司要聚焦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跑道,持续调整优化现有业务体系,创新推广基于数字化的农村家庭财务报表融资担保模式,开发符合农业产业经营主体生产特点和农村信用特征的担保产品,不断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业务规模;并在主体自愿的前提下,支持省农担公司开发以财政支农项目为支持标的、以预期财政补助资金为还款主要保障的“财农贷”等产品,单一主体融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支持省农担公司创新担保产品,持续推进降费让利,对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其中:对低收入农户,以及从事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等环节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被认定为扩中家庭的,给予优惠费率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和当地特色产业扶持政策,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予以协同支持,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政策解读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解读人:徐斌

咨询电话:0578-5121373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