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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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云和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云和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云和县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思想共识。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建立详实的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台账,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强化督导问效力度。局党委坚持“以督导促落实、以问责保成效”,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推动整改工作见底见效,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综合效应。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组织处理2人(诫勉1人、书面检查1人),局规计分14人,教育提醒44人,清退违规发放款项6.6万元,建立完善制度14项。
一、关于“政治建警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云和县政法系统“铸忠魂 扬清风 提效能”专项行动,并专题研究印发《2025年云和县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工作要点》。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5年云和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党支部结合周一夜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全警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政治建警。
(三)建立政工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全局政工干部工作例会,分析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任务。同时,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动真碰硬,压实责任。
二、关于“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一)根据《云和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计分办法》,对相应问题责任人进行局规记分、谈话提醒等。
(二)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警情跟踪闭环、案件流程管理等方面规定,并不定期开展自查,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各派出所全面开展“一标三实”情况自查自纠和全量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工作,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每月开展实地走访巡查,确保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准确。
(四)制定《云和县公安局法治副校长聘用办法》,并召开学习培训讨论会,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开展交通知识主题宣传,督察大队对派出所“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察。
三、关于“案件处罚不公正”问题的整改
(一)对案件办案民警进行层级谈话提醒,同时,法制大队对2024年以来18起二人以上伤害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问题。
(二)通过组织全警法律知识测试、办案民警集中培训、执法实务沙龙、执法专项检查通报等形式,提升全局民警法律素养。
(三)出台《云和县公安局法制员制度》,要求各派驻、专兼职法制员严格初审,及时纠正处罚裁量不当问题。修订《云和县公安局2025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建立重点案件回访制度,并依据反馈及时整改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关于“从严治警仍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计排查454人,排查出风险点1311个,落实防控措施1310条。
(二)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局民警观看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警诫》,组织中层旁听庭审,切实提高全警廉政意识。
(三)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建立严格的办案权力监督机制,特别是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干部“8小时外”监督等关键环节,印发了《云和县公安局机关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
五、关于“案件办理‘三大效果’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一)近期已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通报分析执法办案存在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措施。
(二)优化《执法质量考核细则》,将群众评价写入细则,并与民警绩效、晋升相挂钩。
(三)组织开展“办案理念重塑”学习4期,引导民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融合的办案理念。
六、关于“打防电诈案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常态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压实电诈案件压降“攻坚战”具体措施;成立侦查反诈中心,统一管理、集中办公、专职运行,统筹推进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二)整合全县各单位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反诈宣防体系。2025年1-6月,我县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8起,案损426.3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4.88%、24.73%。
(三)开通96110反诈预警电话,建立三级预警劝阻机制,根据预警对象的风险等级和所属区域,将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分类推送,扎实开展预警劝阻工作。2025年1-6月,共开展预警劝阻1.4万余次,劝阻拦截案件210余起,减少群众经济损失320余万元。2024年以来未发生预后被骗情况。
(四)集中优势警力积极侦破电诈案件。2025年上半年,破获电诈案件16起,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39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25.81%,追赃挽损112.83万元,达总案损的26.47%。并对7起案损10万元以上电诈案件进行复盘梳理,提炼经验教训,持续提升反诈成效。
(五)制定《云和县涉诈重点人员劝返管控工作实施办法》《对滞留境外高危人员劝返核减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云和县涉诈重点人逼投劝返十二条刚性措施》等机制性文件,在各相关单位内部组建反诈宣传队、预警劝阻队、涉诈重点人员劝返队等3支队伍,统筹发动各方资源共同推进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落地落实。2024年以来,已组织5轮次、共计20余人赴云南多地开展处置工作,成功劝返涉诈重点人员21人。
七、关于“‘减量控大’工作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近期已召开交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亡人事故压降“攻坚战”。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深度复盘分析交通亡人事故,打好“隐患源头治理+专项工作整治+重点群体宣教”组合拳。2025年1-6月,亡人事故数同比下降42.86%,一般事故数下降12.24%,受伤人数下降62.96%。
(二)交警大队联合县治堵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交投公司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实地勘察云中、职技校周边道路环境,针对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市政基础建设、交通秩序维护等问题进行座谈商讨。并对2020年以来城区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25处点位开展回头看,按照“发一防十”要求做好隐患治理排查工作。
(三)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共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60余次,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40余次,开展分心驾驶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进一步提高交管工作质效。
(四)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织布式”巡逻工作,通过提醒、教育、劝离、处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持续对城区17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五)结合“美丽乡村行”“进村入户”“采茶春耕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等专项工作,开展线上线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25年以来,利用微信群发送典型案例宣传19余次、短信群发6万余条;利用“大篷车”开展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23次,发放宣传资料1950余份;联合成人职技校、街道、社区组织22场次老年人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依托丽道安“老年人闯红灯闭环管理系统”,对91名60周岁以上违反交通规则的老人开展“一对一”上门宣讲。
八、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二)构建多元教育体系,联合学校、社区,开展“法治与品德双教育”课程,已有10所学校完成法治教育课。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并联合学校、社区监管小组,开展走访帮教。
(三)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督促各成员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责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2025年3月25日召开全县旅馆业业主大会,对从业人员旅馆治安管理知识进行培训,督促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按照丽水市公安局印发的《派出所基础工作标准化指导手册》《基层基础工作指南》开展宾馆常态化检查。
(五)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县26所中小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县学校“4个100%”建设率达100%,对全县学校保安员背景进行审查,组织指导所有校园完成最小应急单元设置并开展培训,根据“一校一策”要求逐校制定“护学岗”运行工作细则。
九、关于“看守所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对制度执行不严的责任民辅警按《云和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计分办法》进行扣分和谈话提醒,并于所务会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全所民辅警学习《看守所执法细则》。
(二)持续强化监所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看守所安检责任,每月对监室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2025年以来,共发现违禁品75件,最大限度减少违禁品留滞监室。严格落实每日监室动态点评机制,健全在押人员考核奖惩制度,2025年累计对违规人员实施考核扣分41人次,对表现优秀人员采取加分、加餐等正向激励28人次。
(三)构建监所岗位协同机制,2024年以来巡控岗民警累计筛查发现情绪波动人员14人次,并开展定向心理干预,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为监所安全稳定和顺利投送监狱提供坚实保障。
十、关于“案件侦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已按相关规定对责任民警、层级领导就作出相应处理。
(二)设立专职法制员,对接处警、事故处理、酒驾查处、案件办理、涉案财物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减少执法瑕疵,预防执法过错。
(三)每月开展执法考试,经常性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提升民警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和能力。2025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2次,自查自纠问题30余处。
十一、关于“办案能力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对办案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谈话提醒,并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案件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和通报。
(二)组织开展《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版)》解读培训1次,并组织全警法律知识测试4次。
(三)强化法制员职责,要求各级法制员严格审查案件的从轻、减轻等情节,充分调查取证,仔细核实情节真实性,防止因认定失误导致处罚偏轻等问题的发生。
(四)规范所队案管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对案件办理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动态监督管控,每日发布执法巡查通报,及时发布问题,督促整改落实。2025年以来,已发布日巡查通报60余期。
十二、关于“案件调查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法制小讲堂,由派驻法制员在小讲堂上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反复解读,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流程。
(二)利用每周典型案例研讨和每月执法分享会,让经验丰富的民警分享收集、固定证据的实用技巧;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对瑕疵案件进行通报,并深入剖析和现场讨论,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办案能力。
(三)通过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各办案单位严格落实所领导、法制大队(派驻法制员)、局领导三级审查机制,落实案件实质性审核制度。
十三、关于“侵害涉案人员权益”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已对案件责任民警及分管领导进行层级谈话提醒。
(二)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和通报,详细讲解保护涉案人员隐私及依法送达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保密意识。
(三)规范办案民警在开具涉及隐私的告知书时进行分开告知,并将涉及隐私类的告知书签字、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等事项纳入《云和县公安局2025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
十四、关于“案卷材料有错漏”问题的整改
(一)对存在瑕疵的案件办案责任民警进行执法督察曝光,在局网页进行通报,并由分管副所长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二)派驻法制员每周对办结案件和未破案件材料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民警落实整改。优化“日巡查”“周通报”制度,对民警制作的笔录进行每日巡查,督促办案民警积极改正笔录制作中套用模板的陋习。
(三)每月发布档案管理通报,修订完善案卷装订、归档等相关规范,要求办案民警严格按照省厅执法办案系统电子组卷规范,进行实体卷宗与电子卷宗对照装订,进一步提高案卷组卷质量。
(四)建立《云和县公安局法制员制度》等监督机制,加大对案件笔录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案卷材料错误情况。
(五)开展2022年至2024年的已结案件卷宗和档案归档情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35个,并已完成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十五、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立即依法归还涉案财物,并召开专题分析会,以此案为鉴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二)组织各办案部门认真学习《云和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切实做到处理及时、账实相符。
(三)警务保障室每月梳理涉案财物管理台账,通报提醒办案部门及时做出延长决定或处置决定。2025年以来未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十六、关于“警车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规驾驶警车人员依法按照交规予以处罚,并进行层级谈话,在局网页予以督察曝光、通报批评。
(二)各科所队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相关道路交通法规,提高遵规守纪认知。
(三)加强用车审核审批,并建立督察机制,每季度由督察大队、交警大队、警务保障室组织对全局车辆使用审核审批、交通违法等情况进行督察曝光。
十七、关于“警械管理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对枪支管理台账登记进行全面核对,已修正错误台账。
(二)对警用装备库进行核对清理,确保账实相符,并常态化开展警械检查监督。
(三)对警械管理员开展批评教育,对枪、弹库管理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八、关于“干警日常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对发生违规问题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书面检查等处理,并通报全局。分管领导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
(二)制定《云和县公安局机关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并常态督查落实。
(三)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在家属联系群不定期发布廉政提醒和警示案例,廉政家访、廉政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发挥家庭监督的管理作用。
(四)强化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工作日饮酒检查,2025年以来,共组织饮酒检查59次,抽查1772人次。组织召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座谈交流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0条。
十九、关于“辅警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规违纪辅警给予黄牌警告、红牌警告、劝退等相应处理,并扣发考核奖及年终奖金,同时对相应层级管理人给予连带记分。
(二)组织全局开展2025年数字证书自查工作,申报自查报告237份,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加强查询“七不准”等规章制度学习,并已通过局网页主页弹窗提醒“七不准”内容。
二十、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执法办案系统中民警身份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予以改正,并建立政治处人事调整信息与科技信息化科互通制度,以便及时更新信息。
(二)对睡岗人员按《云和县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计分办法》扣分、扣发考核奖,并在所队会议上通报,同时制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规范和巡特警大队日常管理考核细则》。2025年以来未发生睡岗情况。
(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案件办理三级审查机制,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交叉互评;组织开展“行政案件二级审核”和“刑事案件周审核”工作,同时制作“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季分析”,定期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二十一、关于“党风廉政层级责任压的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剖析和检讨。
(二)局党委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并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加强内部巡查小组人员配置,抽调6名精干警力组建巡查组,开展具体巡查工作。2023年至今已开展16个科所队的内部巡查,发现七个方面246个问题,督促完成问题整改212个。
(四)加强清廉公安建设,打造廉政文化阵地。城北派出所成功创成省级清廉公安品牌案例。
(五)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健全层级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谈心谈话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
二十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局党委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制定《云和县公安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有机融合并长期坚持。
(三)将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履职情况。
二十三、关于“干部考核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修正一名干部2021年度的考核结果等次,且该年度不计入其职级晋升和工资晋级晋档年限。退回该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综合绩效奖、专项考核奖、平时考核奖等奖金共计27120.85元。
(二)对政治处分管考核的责任民警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落实四审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准确无误。
(三)组织政工干部和各科所队教导员加强考核相关规定的学习,确保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并严格落实执行。
二十四、关于“党委议事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自我批评,且2022年以来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云和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程序意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三)规范党委会议事流程和会议纪要,会前充分征集班子和各警种议题,会上对各班子意见进行全面、详细记录,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并由参会人员审核确认。
二十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警务保障室全体成员和所队内勤深入学习《云和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云和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及办理流程。
(二)2022年已停止发放禁毒社工补贴,并积极追回2020-2021年违规发放的禁毒社工补贴39000元。
(三)严格审核审批,制作报销标准及审批流程指南线上发送各科所队负责人,并强调严格如实审核。
二十六、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警务保障室相关责任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内容,《云和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等项目实施流程,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二)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审批,项目实施前进行充分论证,做深做细项目前期,严格项目变更,减少浪费。
(三)由警务保障室主任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加强审核审批责任心。
二十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交警大队对账实不符的资产开展盘点登记,现实物与资产云系统登记已一致。
(二)开展全局固定资产清理专项工作,目前全面清查盘点已完成,后续将进行逐项核对工作,对报废资产、存疑资产进行针对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根据盘点、清理情况,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云和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下一步,云和县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巡察整改政治成效。通过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融入党委决策、队伍建设和执法实践全过程。坚持问题整改与政治监督相贯通,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向基层延伸。二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常态长效治理格局。系统梳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将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精细化管理等关键领域的阶段性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覆盖全领域、全流程的监督制约体系。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理念,将整改成效与风险防控、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动态排查、动态整改、动态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防范老问题反弹、新问题滋生。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激发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锚定“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和智慧公安建设,推动打防管控一体化实战能力提质增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更优质的法治环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5385515;邮政信箱云和县公安局(公园路2号)。
中共云和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