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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374/2025-38939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云和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06-27
文号: 云水〔2025〕76号
云和县水利局关于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廖晶晶  发布时间: 2025-08-14 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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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水岗山石料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批复<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城南东方向,直距约5.30km的元和街道梨庄村外水岗山自然村境内。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7′52″,北纬28°04′50″。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6hm2。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6hm2。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3.59hm2,主要为边坡工程以及宕底平台,边坡工程占地投影面积为3.28hm2,其中有1.23hm2位于项目矿界范围外,2.05hm2位于项目矿界内,项目宕底平台占地0.31hm2;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0.37hm2,主要为临时施工场地以及临时堆土场,其中临时施工场地占地面积0.01hm2,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0.36hm2。工程施工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总平衡方量:项目总挖填方量为16.17万m3。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总量15.99万m3(其中土方0.87万m3,石方15.12万m3);工程回填总方量0.18万m3(其中石方0.02万m3,绿化覆土0.16万m3);工程综合利用0.02万m3(均为石方);工程借方0.16万m3(均为绿化覆土),本工程所需借方均通过周边料场商购解决;工程余方15.97万m3(其中土方0.87万m3,石方15.10万m3)。工程去向共为2处,土方余方将堆置于矿区内东侧工业场地空闲地内的临时堆土场,用于矿山项目后续回填蓄水池使用;石方余方则作为凝灰岩矿石材料加工处置、外售(石方资源,建设单位已经通过竞拍平台竞价成交)。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共计3.9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本项目设计水平年时段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六、基本同意方案中项目按建设规划和控制性原则分为3个防治分区:边坡工程防治区、宕底平台防治区和临时设施防治区。

(1)Ⅰ区-边坡工程防治区:主要为边坡工程扰动建设内容,其面积为3.28hm2,即防治责任面积为3.28hm2。

工程措施:①坡顶截水沟:120m;②平台排水沟1230m;③急流槽150m;④消能池9座。

植物措施:①绿化工程:3.83hm2;②抚育管理3.83hm2。

临时措施:①洗车池:1座;②临时苫盖:1000hm2;③沉沙池:3座。

(2)Ⅱ区-宕底平台防治区:主要为宕底平台扰动建设内容,其面积为0.31hm2,即防治责任面积为0.31hm2。

工程措施:①绿化覆土:0.16万m3。

植物措施:①绿化工程:0.31hm2;②抚育管理0.31hm2。

(3)Ⅲ区-临时设施防治区:主要为临时施工场地以及临时堆土场,其面积为0.37hm2,即防治责任面积为0.37hm2,临时占地均位于矿区东侧工业场地内。

1)临时施工场地防护

①砖砌拦挡:60m;②临时排水沟:120m;③临时苫盖:100m2。

2)临时堆土场防护

①填土草袋拦挡:1000m;②临时排水沟:480m;③临时苫盖:1000m2;④沉沙池:1座。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建设中应对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中予以落实。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地段、内容和方法。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83.3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8.37万元,植物措施289.47万元,临时措施38.78万元,监测费用13.56万元,独立费用17.84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6.81万元,勘测设计费1.65万元,水土保持编制费8.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38万元),基本预备费2.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700.80元。水土保持投资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7.32万元,主体已列投资306.04万元。

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下阶段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并应及时报送云和县水利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二)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本项目主体设计深度为规划设计阶段,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优化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期间防汛措施。

(四)应当项目开工前进行水土流失监测,并按季度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告监测成果。

(五)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报告。

(六)项目开工前,及时到云和县税务局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手续并足额缴纳补偿费。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自主验收,并向云和县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情况。

十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云和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云和县水利局做好衔接。

 

云和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云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云和县云坛乡水岗村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边坡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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