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32号)文件精神,现将云和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一2025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0578-5526778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8日
云和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作任务 |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 建设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时间 | 第一批下达资金 | 本次下达资金 | 下达金额 | 资金文号 | 备注 |
1 | 森林生态保护恢复支出 | 非国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全县范围 | 2025年1月-12月 | 622.88 | 0 | 622.88 | 浙财资环〔2024〕78号 | |
2 | 国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国有林场 | 2025年1月-12月 | 0 | 29.67 | 29.67 | 浙财资环〔2025〕32号 | ||
3 | 国有林场运行稳定等 | 云和县林场 | 云和县林场 | 2025年1月-12月 | 0 | 45 | 45 | 浙财资环〔2025〕32号 | ||
4 | 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 | 野生动物救护和危害防控与补偿 |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全县范围 | 2025年1月-12月 | 13 | 12 | 25 | 浙财资环〔2024〕78号 浙财资环〔2025〕32号 | |
合计 | 635.88 | 86.67 | 72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