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5-3858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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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文号: | 云教基〔2025〕1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4-2025-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基〔2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县实际,特制定《云和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云和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云和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平稳有序推进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县域统筹”原则
公办小学和初中以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划片招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文元育英中学(民办初中)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县教育局通过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浙云优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报名须知、新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云和籍适龄儿童和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云和县2025年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符合在我县就读的其他适龄少年。
(三)特殊教育教学点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育英小学、城西小学各招生6个班,古坊小学招生4个班,崇头小学、石塘小学各招生1个班,合计招生30个班。
(二)初中招生计划
云和二中招生10个班,云和三中招生10个班,梅源中学招生2个班(因梅源中学校舍整体改扩建,教学点设云和三中),文元育英中学(民办初中)招生6个班,合计招生28个班。
(三)特殊教育教学点招生计划
招生1个班。
五、普通生招录办法
(一)学生报名
1.报名办法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选择“城市”为“云和县”,搜索“学在云和”,进入后,选择“新生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报时,以户籍或房产为依据入学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图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图片,如有缴纳云和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的,可提供证明图片。报名及录取相关信息请关注“浙云优学”微信公众号。
所有在云和县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文元育英中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文元育英中学”,若未摇中可退回其他公办学校录取。
2.报名时间
(1)初中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13日。
(2)小学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日。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学校选择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
(三)学生录取
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后,将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
育英小学2023年至2027年毕业学生按照原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直升文元育英中学的政策。2022年秋季起(民转公后),育英小学新入学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文元育英中学除育英小学直升外,剩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学校未招足的计划,进行补招报名和录取。补招时,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工作分为网上报名、报名名单公示、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公示四个环节,录取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2.公办学校录取
(1)城区公办学校: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分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预录取学生名单全部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当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调剂至同类型学校就读。未被城区学校预录取的新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见附件1)。
(2)农村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农村小学校并预录取,当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原云坛小学片区学生(原云坛乡户籍)可直报古坊小学,原赤石小学片区(赤石乡户籍)学生可直报城西小学。
(3)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公办初中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六、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招录对象
对烈士、英模、高层次人次引进、异地搬迁、进藏干部职工、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县优抚优待政策,结合教育实际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2)。
(二)报名及录取
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系统--政策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6月17日-18日持有效证明到县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材料核验。
七、特殊学生招录办法
特殊学生凭残疾证及户籍证明等材料于2025年8月26日至27日到云和县特殊教育教学点(地点:古坊小学内)预报名,经审验符合就读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录,家长需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多地填报、隐瞒信息或材料虚假的,查实后将不享有城区学校就读机会,由县教育局安排至农村就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被文元育英中学(电脑随机派位选中即视为录取),但家长要求放弃就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三)2022年2月1日之前迁入户籍地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按户籍地予以确认;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及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按户籍地予以确认;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不能提供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按迁入之前的户籍予以确认。
(四)房产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0日之后取得的,将不予确认。
(五)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日之后报名的,不再享受原学区政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实施“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办法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525016、5525015。特殊教育教学点招生咨询电话:5525016。
九、文件时效
该文件自2025年5月30日起开始实施,并于当年9月30日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
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2.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3.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城区小学学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附件1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一、公办小学招录细则
(一)城区小学招录细则
城区小学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1.第一批:户籍改革前落户
适龄儿童和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的户籍(不包含挂靠户籍①,下同)于2022年2月1日之前迁入户籍地的,由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2.第二批:户籍改革后落户
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能提供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②证明,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房产证明原件图片。
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不能提供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按迁入之前的户籍地予以确认。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3.第三批:城区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不属于云和城区学区,但父母房产地址在原云和镇③,以新建路为界,房产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房产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和房产证明原件图片。
4.第四批:随迁子女
户口和父母房产均不在云和的适龄儿童,可兼报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参加这两所小学空余学位的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农村小学招录细则
崇头镇、石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分别直报崇头镇中心小学、石塘镇中心小学;户口和父母房产均不在云和的适龄儿童,可直报崇头镇中心小学或石塘镇中心小学。
二、公办初中招录细则
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录细则
城区公办初中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1.第一批:户籍改革前落户
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前迁入户籍地的,由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初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2.第二批:户籍改革后落户
房户一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能提供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由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址所在公办初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房产证明原件图片。
房户不一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2月1日之后迁入户籍地的,不能提供户籍地所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按迁入之前的户籍地予以确认。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3.第三批:城区有房无户
外县及崇头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在云和城区有房产的,由其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公办初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及房产证明原件图片。
4.第四批:随迁子女
外县及崇头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在云和城区无房产的,参加城区公办初中空余学位的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
(二)农村中学招录细则
崇头镇户籍学生由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崇头小学应届毕业可直报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三、公办学校调配录取说明
1.同类学校招录同批次同条件学生时,若其中一所学校学位不足,可将其部分学生进行统筹安排,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另一所学校就读。调剂时可在参考家长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2.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招录前三批和政策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云和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参加空余学位的电脑随机派位。
3.育英小学在招录前三批学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云和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招商引资“小项目”的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子女;
(3)“规模以上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子女。
4.城西小学、古坊小学招录前三批和政策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先录取第四批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再录取缴纳社保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最后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
注释:
①挂靠户籍:指新生的户籍单独挂靠在其它家庭(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或单位集体户籍。
②房产:指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若能提供孩子父母的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原件的,视同有房产),且用途为“住宅”。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员为房屋共同拥有的,则其父母合计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③原云和镇:2011年9月8日前云和镇下辖的6个社区和37个行政村。社区:中山社区、解放社区、新华社区、浮云社区、元和社区、青阳门社区;行政村:巧云村、勤俭村、新岭村、河坑村、杨家山村、梅垄村、西弄村、贵溪村、柘园村、后山村、红光村、蔬菜村、象山村、大徐村、云章村、庄前村、局村村、溪口村、天堂坑村、大坪村、瓦窑村、黄水碓村、程宅村、河上村、长田村、隔溪寮村、沙溪村、新建村、高胥村、三门村、村头村、古竹村、小徐村、山脚村、白垟墩村、睦田村、霞晓桥村。
附件2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长幼随学: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跟随其兄、姐就读同一所学校(小学、初中),不受户籍或学区限制。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证明亲子、兄弟姐妹关系)。
二、2013年8月31日之前,本县户籍异地搬迁人员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安排就读;2013年8月31日之后,本县户籍异地搬迁等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到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就读(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异地搬迁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云和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3〕3号)文件规定引进的一至五类人才的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县组织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相关证明材料)。
四、通过招商引资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年生产总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二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3000万元的三产项目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以上项目法人代表需由县经合中心出具相关佐证材料)。
五、在云和县创业且上年度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或工业制造企业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如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没有就读要求的,可安排该企业一名高管(高管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下同)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超过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增加2名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每增加1亿元增加2名。同一企业当年合计不超8人(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图片;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还须提交企业为其缴纳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抚优待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需提交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七、古坊小学、城西小学各提供10个学位,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89号),按积分从高到低,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交积分申请表)。
八、获评“六星级”两新党支部的两新组织(合计不超过5个),每个两新组织的一名员工子女可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九、为支持云和县经济建设,城西小学和古坊小学在招生计划内安排50个学位,用于解决云和经济开发区贡献度大的企业的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就读问题(由云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随迁子女名单)。
十、本校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本校就读。所需学位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予以安排。
十一、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