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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金兑现下达(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5522028。
附件:云和县202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