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25-38690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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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我县出台《云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3〕23号),纳评企业总量达到462家,其中规上企业99家、规下企业363家。为更加突出企业税收及产出贡献的评价导向、优化评价体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推进新动能培育和旧动能更新,现对《实施意见》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文件制定依据
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8〕44号)
2.《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5年工作要点》(浙经信产业〔2025〕107 号)
三、制定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健全以质量效益、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人才支撑等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扎实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新篇章。
四、文件主要内容和新旧政策差异
(一)突出评价导向:
1.调整评价指标系数。
指标 | 权重(规上) | 权重(规下) |
亩均税收 | 35%↑45% | 70%↑80% |
亩均工业增加值 | 25% | / |
单位电耗税收 | 10% | 30%↓20% |
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 | 10% | / |
企业环境健康指数 | 10%↓5% | /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10%↓5% | / |
2.优化加分条目。
(1)新增新开展人才互聘共享计2分/人,新引育产业工程师计1分/人。
(2)新增获得工业设备更新领域超长期国债项目、省生产方式转型项目的企业,计3分/个。
(3)删除全职新引进大专及以上人才加分、新引育高技能人才。
(4)鼓励企业技改方面,由500万元以上加一分,每增加200万元加一分,调整为400万元以上,每增加150万元加一分。。
(5)企业完成规范化股改,在实现IPO之前每年加5分。
(6)调整“绿谷精英创业类项目”加分,根据项目档次计分,C类1分、B类2分、A类以上3分,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次。
(7)新增当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5%-35%加3分,35%-45%加4分,45%以上加5分。
3.优化提档条目。
(1)删除原条目中鼓励企业上规“首次上规”的要求。
(2)新增实现月度上规企业,评价年当年直接列为A类,不占用名额,不受限档限制。
(3)补充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评价年当年直接列为A类,不占用名额。
(4)补充“获评独角兽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提档条目。
(5)新增科技类、战兴类、产业链补链类的具有较好成长性的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投产后5年内,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并通过亩均办审核,原则上不列为C、D类。
(6)新增当年工业产值增速在行业平均水平以上的规上企业不列入CD类。
(二)优化评价体系:
1.调整评价分类。
规上部分,A类企业由排名前30%调整至40%,B类企业由30%—90%(含)调整至40%—95%(含),C类企业由90%—100%调整至95%—100%。
规下部分,A类企业删除,B类企业由25%—70%调整至前70%。
2.调整关联范围。增加了“同一主体实际控股的工业企业”。
3.调整奖惩机制。
(1)删除了融资担保扶持条款。
(2)取消了规上B类电费补助。
(3)C类企业除享受技改和稳产政策外,不享受其他县级扶持政策。
(4)“县长特别奖”优化为“经济增量贡献特别奖”。
(三)完善部门职责
县经商局修改为县经商科技局并合并原科技局职责;县民政局修改为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职责修改为“负责提供因发生欠薪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名单”;发改局职责增加“负责提供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分”;统计局、县检察院法院职责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正。
(四)规范统计口径
为与经开区、统计局、税务局等县级部门统计标准一致,修改附件部分,调整了税收实际贡献口径。删除了原“其他”部分。
五、适用范围
全县工业企业
六、注意事项
本通告自2025年6月16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联系人:邵奎 联系电话:0578-512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