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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403/2025-3848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云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4-07
文号: 云教基〔2025〕6号
​云和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比赛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程健林  发布时间: 2025-05-08 17: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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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五育并举,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云和县教育局主办,专业机构承办。

三、“童话之春·文艺”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二)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组<含中职>;4.教师组。

(三)项目分类及要求

项目包括声乐、器乐、经典咏传唱。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节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经典咏传唱

“和诗以歌”的形式,将传统诗词经典与现代元素相融合,让经典具有新时代属性。结合红色教育、生态教育和乡土教育,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可谱诗成曲。表演形式以多元形式结合,必须包含演唱(独唱、合唱、音乐剧等)与表演(舞蹈、情景剧、戏曲等)两种及以上形式,可结合朗诵、武术、非遗技艺等。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30人。

(四)节目报送要求

1.教师组可报送声乐、器乐、经典咏传唱等各类节目,人数不超20人,演出时间不超8分钟。

2.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一所学校在一个组别一个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3.艺术表演类节目统一用U盘报送。节目内容必须是2025年录制,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如发现前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项目、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按照分项目、分组别、节目名称形式,统一用U盘保存。附节目信息清单需注明所在市、县(市、区)及学校名称,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文件名:“**类别_**组别_**节目名称_**县_**学校.mpg”),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随U盘一并报送。U盘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不予评选。

5.凡上报的艺术展演节目,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时间安排

本届“童话之春·文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校要根据活动阶段,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阶段(2025年3月至4月中旬)

本阶段为基层开展活动阶段,主要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以社团为载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各校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县组织的“童话之春”系列活动。

第二阶段(2025年4月中下旬)

以学校为单位,评选出优秀节目上报市教育局。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U盘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8日。

第三阶段(2025年5月下旬)

挑选优秀节目,组织县级展演。

(六)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声乐、器乐、经典咏传唱项目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限1名,其他节目限3名)。

3.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1.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参赛作品标签卡

2.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参赛作品汇总表

3.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节目参演人员名单

云和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

参赛作品标签卡

类别及形式:          组别:             名称:《                》

县(市)、区:              学校(全称):                

参演人员名单(另附):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附件2:

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参赛节目汇总表

(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序号

县(市区)

类别和形式

节目名称

组别

参演人数

节目

时间

学校全称

指导教师

是否原创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附件3:

云和县第十三届“童话之春·文艺”节目

参演人员名单

市、县:                  

参演学校(全称):

人数:教师(    ) 选手(    )

序号

类别和形式

节目名称

职务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该表要求填写指导教师,各项比赛参加学生的相关信息。一个学校填写一张表格;参赛学生、指导老师名单都需按从主到填写;职务一栏填写教师或学生。电子稿用EXCEL格式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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