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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公示、批准(丽名2025字第11号),现将“振和金融商务中心”楼宇命名内容予以公告。
云和县住房和与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住宅区名称具有法定性,请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基础地理信息,广大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地名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附件:1.楼宇地理位置示意图
2.楼宇名称命名概况表
附件1
楼宇地理位置示意图
标红框为“振和金融商务中心”楼宇
附件2
楼宇名称命名概况表
序号 | 命名的地名名称 | 概 况 | 命名理由 | 申报单位 |
1 | 振和金融商务中心 Zhènhéjīnróngshāngwù Zhōngxīn | 该楼宇位于云和县城南部,白龙山街道境内,北邻云锦花苑,南接城市道路,东起纵一路,西至新建南路。总用地面积924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64.30平方米,绿地率25%。由1幢12层主楼及1幢8层副楼组成,主副楼之间3层裙房连接。 | 该楼宇以展现木玩之城、山水之城的城市印象,建筑主体以银行为核心,同时场地周边空间布局融入办公体系,打造云和首个多元化复合型城市金融时尚中心。以体现积极向上与和谐共融精神,追求稳定与发展,取名“振和”。 | 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