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振和金融商务中心”楼宇命名的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5-05-06 16:11:17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公示、批准(丽名2025字第11号),现将“振和金融商务中心”楼宇命名内容予以公告。

云和县住房和与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住宅区名称具有法定性,请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基础地理信息,广大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地名标准名称。

特此公告

附件:1.楼宇地理位置示意图

          2.楼宇名称命名概况表


附件1

楼宇地理位置示意图

标红框为“振和金融商务中心”楼宇

附件2

楼宇名称命名概况表

序号

命名的地名名称

概    况

命名理由

申报单位

1

振和金融商务中心

Zhènhéjīnróngshāngwù Zhōngxīn

该楼宇位于云和县城南部,白龙山街道境内,北邻云锦花苑,南接城市道路,东起纵一路,西至新建南路。总用地面积924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64.30平方米,绿地率25%。由1幢12层主楼及1幢8层副楼组成,主副楼之间3层裙房连接。

该楼宇以展现木玩之城、山水之城的城市印象,建筑主体以银行为核心,同时场地周边空间布局融入办公体系,打造云和首个多元化复合型城市金融时尚中心。以体现积极向上与和谐共融精神,追求稳定与发展,取名“振和”。

云和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