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00265430754200/2025-38588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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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一、背景依据
为解决耕地层级不清晰、管理不完善、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多田套合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云和县多田套合工作实施意见(暂行)》。
二、主要内容
阐述了开展“多田套合”工作的必要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验收、报备入库要求,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耕地功能恢复项目相关工作流程,并明确资金保障验收标准等内容。
三、政策举措
(一)明确工作目标。我县多田套合率达到100%,即所有的永久基本农田都建设成高标准农田。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划入、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和单纯耕地恢复的相关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三)明确实施方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耕地功能恢复项目采用工程预算制度。
(四)明确资金保障。
(五)明确资金拨付时间节点。
(六)明确验收标准。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县域内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地类的地块,永久基本农田上未建高标准农田的地块,高标准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坡度15度(含15度)以下的园地。实施类型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及单纯耕地恢复。
五、关键词解释
多田套合:指通过整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形成空间层层套合的农业空间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指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实行永久保护、特殊保护的耕地。
六、意义
能够进一步夯实我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全面重塑耕地保护利用格局,促进粮食安全目标落地,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