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 -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
(一) 指导思想................................................- 1 -
(二) 基本原则................................................- 1 -
三、 适用范围与计划期限..................................- 2 -
(一) 适用范围................................................- 2 -
(二) 计划期限................................................- 2 -
四、 计划指标............................................- 2 -
(一)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 -
(二)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3 -
(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3 -
五、 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4 -
(一)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5 -
(二)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6 -
(三)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7 -
(四)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8 -
六、 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 -
(一) 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8 -
(二) 优化做地收储开发机制,推动土地有效供应..................- 9 -
(三) 提升智慧监管,增强计划调控的精准性与弹性................- 9 -
七、 附表:.............................................- 11 -
附表1 云和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11 -
附表2 云和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12 -
附表3 云和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13 -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调控和管理土地市场,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相关规划与计划,参考历年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编制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于云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科学安排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深化空间布局引导、加强规划引领与土地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土地供应。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进一步发挥云和县自然资源禀赋,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强化规划引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紧密对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快构建“一核两廊”空间发展架构。
(2)抓实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交通、能源、水利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3)优化发展方式。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产业强国战略,强化制造业发展的土地要素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4)坚持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强化节地技术和模式应用,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单位面积产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力提升。
三、适用范围与计划期限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2025年计划期内要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均纳入本计划。
(二)计划期限
本计划的实施期限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云和县2025年列入正式计划的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6.9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云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86.91公顷,供应结构为:商服用地15.6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05%;工矿仓储用地22.4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5.85%;住宅用地为21.3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4.58%,其中商品房用地14.8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7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4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5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05%;交通运输用地18.9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76%;特殊用地0.2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27%。具体供地结构详见下表:
土地用途 | 供应计划 (公顷) | 比重 |
1、商服用地 | 15.69 | 18.05% |
2、工矿仓储用地 | 22.47 | 25.85% |
3、住宅用地 | 合计 | 21.36 | 24.58% |
保障房用地 | 6.48 |
商品住房用地 | 14.88 |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73 | 5.44% |
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3.52 | 4.05% |
6、交通运输用地 | 18.91 | 21.76% |
7、特殊用地 | 0.23 | 0.27% |
合计 | 86.91 | 100% |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分布为:浮云街道、白龙山街道、元和街道、凤凰山街道、石塘镇、崇头镇,其余乡镇街道也有部分分布。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统筹优化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全面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立足我县县域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全面实施并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推动“美丽云和”城乡融合发展,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集约高效、宜居适度、生态良好的空间格局。
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政策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县域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科学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低碳产业用地需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倾斜。同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行用地标准控制和节地评价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深化提升“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推进“美丽云和”城乡统筹建设,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深入推进城乡协调、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1.构筑“一核两廊”空间发展架构。以县城及雾溪畲族乡、安溪畲族乡为新型城镇化动力核,围绕云和湖创意产业经济走廊和云和梯田农耕文化走廊“两廊”发展水经济、滨水康养、文创、科创等新经济,全面保障那云和湖全域旅游项目药厂及云和东区块、梯田顶级野奢酒店、栈云山庄二期等项目用地供应,打造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
2.优化中心城功能布局。全力推进小徐等未来社区建设,丰富社区内涵和功能,迭代创新生活品质。着力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保障新建南路等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路网工程项目的用地供应,改善城市通行条件。保障民生设施,为生活改善环境。新建新都佳苑口袋公园、城西户外全民健身区等项目,打造云和县城“后花园”。保障梅源中学提升改造项目、疾控中心改扩建工程、城西水厂等项目用地的供应,提升城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水平。
3.扎实推进拆迁安置项目等保障性住房用地建设。保障因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项目拆迁安置的需求,合理供应安置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
4.支持经济开发区产业用地供应。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确保新兴产业用地供应,鼓励发展再生资源、新能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开发区土地供应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产业项目的供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保证普通商品房用地、拆迁安置用地的平稳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优先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保证城市交通用地供应,保证道路延伸和优化建设土地供应,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2.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优先安排有较大市场需求、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地块供应。科学研判市场需求,优化土地规划条件,引导企业开发差异化住宅产品,满足市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支持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我省对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要求,继续做到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五大指标公告挂牌,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严禁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级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按照浙江省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2.制定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以差别化、市场化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六、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高度重视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协调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应前的征地、拆迁、审批等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按计划供应土地达到供应条件。县征收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部门牵头,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支持、指导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和地块,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共同推进年度计划实施。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简化审批程序并积极支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照年度计划目标实现供应。积极保障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优化做地收储开发机制,推动土地有效供应
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对近期拟实施供地的区域,主动实施规划并对规划范围实施规划储备和有时序、有计划的实物储备, 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调节器”的作用。
精准配置土地资源,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发展、人口承载力等因素,统筹配置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供应,科学引导产业居住空间有机衔接。切实将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项目,加大项目审批各环节统筹协调力度,抓实抓细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三)提升智慧监管,增强计划调控的精准性与弹性
深化数字技术融合,强化土地的资源保障作用,计划指标对应用地清单,形成相应的空间数据库,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落实动态巡查常态化,及时提醒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开竣工,强化项目履约监管,切实加大供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相关政策调整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及用地单位要提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人民政府申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宗地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宗地和备选宗地两部分,实施适度弹性、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