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39/2025-38507 | 主题分类: | 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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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文号: | 云发改价〔2025〕1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YHD02-2025-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大坪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浙江省公墓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价格〔2022〕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丽水市民政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民〔2020〕36号)规定,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云和县大坪村公益性生态公墓进行定价。
一、定价标准
基准价格为单穴墓4950元,艺术墓13000元,在基准价格上可上浮3%,以上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最高销售价包括土地费、墓穴建设费用、墓体费(含墓碑)、墓区基础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费、公墓管理费、预留15%的维护费。
(2)进(退)穴费200元、穴墓碑刻字服务200元。
二、管理要求
上浮价格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后报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公墓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不得收取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三、预留维护费管理
公墓经营单位就预留维护费单独设立科目,由白龙山街道负责审批监督公墓维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4日起执行。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