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森林防火压力,经云和县人民政府同意,云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5年4月7日一2025年4月15日。
2.作业地点:云和县赤石乡赤石村(云和1号作业点)、雾溪乡雾溪水库(云和2号作业点)、石塘镇桑岭村(云和3号作业点),作业安全影响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3.作业使用设备:BL人工增雨火箭。
4.如果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请立即向云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就近派出所报告。
5.意外情况请与云和县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0578-5119380。
人影办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113号。
云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