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号)文件精神,经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审核,决定对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参展经营主体进行政策补助。现将云和县参展经营主体政策补助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见附表),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5年4月3日一2025年4月9日。
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127112。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3日
附表:
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政策补助情况表
序号 | 参展主体 | 展位补助(万元) |
1 | 云和县一清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0.3 |
2 | 云和县羽林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 0.3 |
3 | 云和县百寿泉酒业酿造厂 | 0.3 |
4 | 云和县东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 0.3 |
5 | 云和县金喜家庭农场 | 0.3 |
6 | 云和县白龙山果蔬专业合作社 | 0.3 |
7 | 云和县心愿家庭农场 | 0.3 |
8 | 云和县华哥农场 | 0.3 |
9 | 云和县兴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0.3 |
合 计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