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654358/2023-369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3-07
关于《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蓝丽芬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02:5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s://www.yunhe.gov.cn/art/2025/4/25/art_1229426527_2553192.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要求: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二)省级政策推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到2025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建设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2000家以上,单位动物产品用药量减少10%以上;实现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技术应用全覆盖,育肥猪饲料中粗蛋白和铜锌指标达到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的规模猪场达到500家以上。
    (三)地方发展需求:云和县作为浙江省内的一部分,需要积极响应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县畜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推动本县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兽用抗菌药的不合理使用可能导致药物残留,进而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通过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可以有效减少药物残留风险,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保护生态环境:饲料环保化可以降低畜禽粪便中氮、铜、锌等元素的排放,减少对土壤、水体等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六)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有助于提高畜禽养殖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 2 - 施方案(2022—2025 年)》(浙农专发〔2022〕46 号)

(二)《丽水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5 年)》(丽农发〔2022〕130 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重点做好“禁、防、减、替”。

1.“禁”,即禁止使用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及其他禁用物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 194 号公告规定,全面落实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措施。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

2.“防”,即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改善养殖场所物理隔离、消毒设施等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积极实施动物疫病免疫。把好种源关,积极选取抗病力强的优良品种和优质种畜禽供应企业,严格按批次检查检测苗种健康状况。实行精细化饲养管理,科学制定饲料配方,保障营养供给,提高畜禽个体抵抗力和群体健康水平。

3.“减”,即减少不规范的预防治疗用药。加强兽医技术人员配备,通过聘用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委托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方式规范开展动物诊疗。全面建立并落实兽用抗菌药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等管理规定。开展养殖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强化结果分析应用。综合动物临床症状、用药指征、药敏试验结果等指标,科学制定用药方案。按照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合理选择抗菌药,规范联合用药并实施轮换用药。增加动物个体精准治疗用药,减少动物群体预防治疗用药。

4.“替”,即选用合适的替抗产品。在规范用药、科学用药的基础上,支持研究应用中兽药、微生态制剂、多(寡)糖类、酶制剂、酸度调节剂等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进一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

(二)饲料环保化。重点做好“控、准、减”。

1.“控”,即抓好饲料质量管控。制定并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购、仓储、加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实现饲料使用质量管理可控可溯。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 307 号公告规定,加强自配饲料加工质量管理,规范自配饲料使用。鼓励猪场使用商品化配合饲料。

2.“准”,即实施精准配方管理。参照省团体标准,综合生猪品种、猪场环境、猪群健康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饲养阶段,合理测算各阶段生猪营养需求,精准制定日粮配方。采用氨基酸平衡理论配制低蛋白日粮,降低饲料中的氮含量。

3.“减”,即减少氮、铜、锌等元素的排放。支持研究应用发酵饲料、酶制剂、酸化剂、微生态制剂、有机微量元素等产品,改善生猪肠道健康和免疫调控状况,促进氮、铜、锌等元素的吸收和利用,减少粪便产生及粪便中上述物质的排放。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指导“两化”行动开展。

(二)加强技术培训。组织各“两化”场业主和技术人员进行“两化”工作培训,明确任务和目标,重点做好“两化”措施要点和相关台账培训,对监测采样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促进“两化”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政策支撑。采取正面激励与负面约束措施,对“两化”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规模养殖场,可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财政扶持。对使用非法投入品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置,同时列入畜牧业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并延缓或暂停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四)强化行业监管。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两化”措施落实情况,并加大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发现违法使用兽药和饲料的将依法查处。

五、适用对象:在云和县区域范围内开展“两化”行动的规模畜禽养殖场。

六、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培训:要广泛宣传“两化”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养殖场户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提高其科学养殖水平和规范用药意识。
   (二)注重数据监测:建立健全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对兽药饲料使用情况、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监测,及时掌握“两化”行动的实施效果,为政策调整和优化提供依据。
   (三)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非法使用兽药饲料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两化”行动的顺利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8-530651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