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00/2025-38422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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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 进 民 政 事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建 设 共 同 富 裕 示 范 区 行 动 方 案 (2021-2025)〉的通知》(浙民办〔2021〕166 号)、《中共丽水市 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6〕48 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53 号)有关精神,2021年5月出台的《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已与政策享受对象覆盖面不符合,因此,云和县结合实际,于2023年11月出台《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提高云和县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为了高质量完成 2024年省政府确定的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持续深化和实施我县惠民殡葬全流程免费政策,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 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 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3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该《实施方案》。
二、新旧政策差异
2021年5月19日,结合当时我县殡仪服务和惠民服务工作需要,《云和县民政局云和县财政局关于提高云和县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出台,规定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及标准为:1.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2.遗体冷藏费(普通冷藏设备,三日以内);3.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4.骨灰寄存费(一年以内)。规定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对象:1.丽水市户籍居民;2.下列非本市户籍居民:(1)在本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2)驻丽部队现役军人;(3)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的员工。3.市域内下列户籍不明对象:(1)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人员;(2)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救助对象;(3)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娩出胎体。规定免费骨灰盒项目:1.免费提供骨灰盒一只(300元以下);2.自选骨灰盒价格超出300元的,收取超出部分金额;低于300元的,低于300元的差额部分不退。规定骨灰盒免费对象:1.褒奖和优抚对象:(1)县级以上劳动模范;(2)农村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农村老交通员;(3)持《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4)经公安机关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2特殊困难群体:(1)特困供养人员;(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规定免费树葬墓项目:免费提供县太阳山公墓(树葬墓1穴)。规定免费树葬墓对象: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农村老交通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
为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工作的需要,2024年3月出台《云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实行“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11月出台《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提高云和县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项目及标准新增2项:1.遗体告别或守灵减费(二选一,最高减 300 元,不足 300 元的按实际费用减免);2.骨灰盒免费(限殡仪服务机构内“惠民专柜”价值 300 元 骨灰盒)。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对象:1.由原来丽水市户籍居民改为浙江省户籍居民;2.由原来丽水市域内户籍不明对象改为云和县域内户籍不明对象。骨灰盒免费对象,由原来特定人群改为减免殡葬基本服务对象都可以免费领取300元以内骨灰盒一只。免费树葬墓项目和对象,新增花坛葬、草坪葬、海葬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项目,免费对象由原来特定人群改为减免殡葬基本服务对象都可以申请指定区域内提供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云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实行“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别由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工作要求和监督管理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明确目标任务。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有利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切实实现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告别、生态安葬免费服务全县域覆盖。
第二部分是明确政策要求。明确了“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是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了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由财政足额保障,本县户籍居民在县外死亡火化的并未在异地享受相关政策的可凭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殡仪机构办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手续,对家庭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且在云和县域内死亡并长期冷藏的遗体,冷藏费减免等申请审批规定。
第四部分是明确监督管理。明确了政策落实的主体部门和协同部门。
四、《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
1.浙江省户籍居民。2.下列非浙江省户籍 对象:(1)在本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2)驻丽部队现役军人;(3)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 费一年以上的人员。3.市域内以下户籍不明对象:(1)公安机 关确认的无名、无主人员;(2)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救助对象; (3)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娩出胎体。
五、《实施方案》的注意事项
该文件是为了高质量完成 2024年省政府确定的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而出台的,但殡葬基本服务六项减免政策于2023年11月1日出台《云和县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提高云和县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民〔2023〕102号)文件就已经开始实施。该文件属于省民生实事阶段性工作,文件政策实施内容与《云和县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提高云和县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民〔2023〕102号)文件一致。
六、《实施方案》的关键词解释
(一)基本服务六项减免项目
基本服务六项减免项目是指遗体接运免费、遗体冷藏免费(72小时内)、遗体火化免费、骨灰寄存免费(12个月内免费)、骨灰盒免费(300元以内)和遗体告别或守灵减费(二选一,最高减 300 元,不足 300 元的按实际费用减免)。
(二)节地生态安葬免费
节地生态安葬免费是指定区域内提供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且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按《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 于提高云和县生态节地安葬奖励 政策的通知》(云 民〔2019〕42 号)文件执行。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蓝海平
咨询电话:0578-556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