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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
索引号:002655668/2025-38409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5-04-25 10: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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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十条措施在非煤矿山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国家矿山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的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全面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的负责人为辖内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

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一)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

3.督促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基本情况通告工作,督促本地区包保责任人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

4.完善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加强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二)非煤地下矿山县级包保责任人职责

1.每年至少调研一次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督查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4.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全县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妥善处置非煤地下矿山突发事件。

5.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非煤地下矿山,提请县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三)乡镇(街道)包保责任人职责

各乡镇(街道)包保责任人职责参照县级包保责任人职责抓好包保责任工作。

(四)监管部门包保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根据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的工作安排,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安全执法,确保上级监管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妥善处置非煤地下矿山突发事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包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承担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防范化解非法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非煤地下矿山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开展安全安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创建。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并及时处置地下矿山突发安全事件。

6.加快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在线安全监测和视频监控等系统与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7.组织编制非煤地下矿山“一矿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云和县地下矿山包保责任制公告公示

序号

矿山名称

矿山性质

开采矿种

主要负责人及电话

地址

县级包保责人员

日常监管部门

1

云和县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下矿山

萤石矿

徐骏1360****078

云和县元和街道霞晓桥村

常务副县长傅雅涛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2

云和县云泰矿业有限公司

地下矿山

萤石矿

吴星龙

1596****580

云和县浮云街道云章村上岗山

常务副县长傅雅涛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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