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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头镇人民政府、安溪畲族乡人民政府、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浙财基〔2024〕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
请各乡镇和项目实施村严格按照《云和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并按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共富乡村项目资金分配表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