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以旧换新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2025年度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5年度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
2.2025年度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加商户名单
云和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云和县公安局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度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浙江省、丽水市等各级政府关于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相关工作,明确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补贴额度等。
一、活动目标
按照“政府补贴,商家促销”的原则,开展以旧换新补贴并组织系列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12月31日。
三、总体安排:
(一)资金安排:预计第一期投入资金50万元。
(二)发放对象: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消费者。
(三)商户范围:县域内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
(四)券面设置:以旧换新6折券,最高优惠1200元。
(五)发放平台:由“建行生活”以优惠券形式发放。
(六)领券方式:用户下载“建行生活”APP,并完成注册、绑卡(可绑定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邮政银行等银行卡),到店领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领取后在“我的—优惠券”中付款使用,优惠券有使用期限,过期失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每名消费者可补贴一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八)以旧换新审核:经营户需在平台上传如下材料
1.车主资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
2.旧车资料:整车照片、旧车架号、车牌号、旧车权属证明。
3.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资料:整车照片、新车架号、新车电池编号、合格证、新车发票。
以旧换新审核通过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小程序进行,由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联合审核。
(九)资金结算: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资金结算,由云和建行提供核销明细,将资金拨付至“建行生活”平台指定结算账户,建行统一结算给商户。根据以旧换新资金调度需要,按月度进行结算。
四、未尽事项参照省级方案执行。
附件2
2025年度云和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补贴参加商户名单
序号 | 商 户 | 地 址 |
1 | 云和县小何电动车行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街244号 |
2 | 云和县启彪电动车经营部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路226-3号 |
3 | 云和县鑫欣电动车经营部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街153号 |
4 | 云和县鑫璟电动车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中山路31号 |
5 | 云和县潘通电动车行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路159号 |
6 | 云和县立杨电动自行车行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159-8号 |
7 | 云和县承良车行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淘宝公寓3号楼商铺03号 |
8 | 云和县季坑连摩托车修理店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元和街道城东路154号 |
9 | 云和县润峰电动摩托车经营部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街165号 |
10 | 云和县张少丽电动车店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中山路161号 |
11 | 云和县佳运达电瓶车经营部 |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凤凰山街道云雾路3号 |
注:商户持续征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