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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09: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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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工程概况

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和县石塘镇境内,坝址位于石塘镇张庄村下石塘坑峡谷,电站厂房尾水连接石塘坑二级水电站引水渠道。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工程于19693月动工兴建,19718月建成并入丽水县电网运行;19849月划归云和县管辖,19857月并入云和县电网。19861月电站扩建增容,由云和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设计,云和县小水电建设公司施工,19877月竣工投入运行。工程枢纽包括拦水堰、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尾水渠工程等。由于电站建成年代较早,工程严重老化,发电机组已到经济寿命的年限,需进行更新。

2016年财政部、水利部以财建(201627号联合发文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目的为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为此,电站拟利用政策支持的契机,实施本次增效扩容工程,增效扩容主要内容为:(1)厂房和升压站更换三台水轮发电机组和主变设备。(2)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局部改造及装修。(3)对拦水堰坝和渠道进行修缮和加固。(4)对压力管道进行改建。

电站增容后,装机容量为3×630kw,总装机1890kw,新增容的机组水轮机型号:XJE-W-50B/1×10.5 (3);发电机型号:SFW630-6/990 (3),增容后多年平均发电量708.28 kw·h,年利用小时数3748h





 




 










项目位置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称区和自然保护区、   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因本工程不对原有坝体和引水渠道进行改造,因此,不考虑坝体和引水渠道周边的敏感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下表。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发电区

1

石塘坑村

西

1000m

120户,356

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

2

楼梯步水库

400m

小型水库

III类,维持现状

3

石塘坑溪

紧邻

小河

III类,维持现状

4

石塘水库

西

2000m

大型水库


5

玉溪水库

西北

2000m

大型水库


6

区域环境空气

/

/

/

环境空气二级

7

厂界200m范围内

/

/

/

声环境2类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⑴工程建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发挥更好的效益。工程建成后,水能资源利用率提高,预计年发电量为708.28kwh

⑵工程建成后,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保障拦水堰坝下游石塘坑溪的生态环境。

⑶工程建成后,项目无废气排放,电站管理人员日常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无明显影响。

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扬尘、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影响,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当地交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这些影响都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的落实,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减免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工程计划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实施半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生态保护等措施减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除石塘坑一级水电站的安全隐患,提高发电效率,增加水利资源的利用,增加供电量,改善当地的用电条件,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对环境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轻微影响,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一般是局部或暂时的,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基本可以得到控制。营运期,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可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从长远、全局利益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利多弊少。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防止措施以及建议要求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至2018年4月3日止)。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7、联系方式

⑴审批部门:云和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8-5526787

⑵建设单位: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普光小区181

联系电话:13967042458,联系人:叶庆良                    

⑶环评单位: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2单元802

电话:13750816781          联系人:孟伟江 

 

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2018321


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工程概况

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和县石塘镇境内,坝址位于石塘镇张庄村下石塘坑峡谷,电站厂房尾水连接石塘坑二级水电站引水渠道。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工程于19693月动工兴建,19718月建成并入丽水县电网运行;19849月划归云和县管辖,19857月并入云和县电网。19861月电站扩建增容,由云和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设计,云和县小水电建设公司施工,19877月竣工投入运行。工程枢纽包括拦水堰、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尾水渠工程等。由于电站建成年代较早,工程严重老化,发电机组已到经济寿命的年限,需进行更新。

2016年财政部、水利部以财建(201627号联合发文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目的为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为此,电站拟利用政策支持的契机,实施本次增效扩容工程,增效扩容主要内容为:(1)厂房和升压站更换三台水轮发电机组和主变设备。(2)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局部改造及装修。(3)对拦水堰坝和渠道进行修缮和加固。(4)对压力管道进行改建。

电站增容后,装机容量为3×630kw,总装机1890kw,新增容的机组水轮机型号:XJE-W-50B/1×10.5 (3);发电机型号:SFW630-6/990 (3),增容后多年平均发电量708.28 kw·h,年利用小时数3748h





 




 










项目位置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称区和自然保护区、   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因本工程不对原有坝体和引水渠道进行改造,因此,不考虑坝体和引水渠道周边的敏感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下表。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发电区

1

石塘坑村

西

1000m

120户,356

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

2

楼梯步水库

400m

小型水库

III类,维持现状

3

石塘坑溪

紧邻

小河

III类,维持现状

4

石塘水库

西

2000m

大型水库


5

玉溪水库

西北

2000m

大型水库


6

区域环境空气

/

/

/

环境空气二级

7

厂界200m范围内

/

/

/

声环境2类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⑴工程建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发挥更好的效益。工程建成后,水能资源利用率提高,预计年发电量为708.28kwh

⑵工程建成后,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保障拦水堰坝下游石塘坑溪的生态环境。

⑶工程建成后,项目无废气排放,电站管理人员日常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无明显影响。

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扬尘、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影响,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当地交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这些影响都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的落实,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减免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工程计划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实施半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生态保护等措施减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云和县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除石塘坑一级水电站的安全隐患,提高发电效率,增加水利资源的利用,增加供电量,改善当地的用电条件,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对环境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轻微影响,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一般是局部或暂时的,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基本可以得到控制。营运期,石塘坑一级水电站可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从长远、全局利益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利多弊少。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防止措施以及建议要求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至2018年4月3日止)。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7、联系方式

⑴审批部门:云和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8-5526787

⑵建设单位: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普光小区181

联系电话:13967042458,联系人:叶庆良                    

⑶环评单位: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2单元802

电话:13750816781          联系人:孟伟江 

 

云和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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