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3)建设地点:云和县安溪乡下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畜牧业(A03)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类别。
(7)项目总投资:916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养殖场员工25人,年工作365天。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方位 | 距场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级别 |
1 | 上黄处 | 西 | 约560m | 205 |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
2 | 黄处 | 西 | 约780m | 220 | |
3 | 下村 | 东南 | 约740m | 220 | |
4 | 下武 | 东南 | 约660m | 180 | |
5 | 安溪 | 东侧 | 约550 m | / | 地表水Ⅲ类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颗粒物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8.83%,NH3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3.89%,H2S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5.73%,,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最大落地浓度处及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养殖场选址应设在集中居住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并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其中,生猪存栏30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场界与以上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的上黄处,与场界距离约560米,且位于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异位发酵床养殖工艺,养殖废水收集到集污池,经沼气工程厌氧处理,沼渣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废料外售,沼液用于周边果林施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地下水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经预测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更换垫料、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更换垫料作为肥料出售,收集粉尘回用作为饲料回用,废包装物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 | 粪尿、CODcr、NH3-N 、SS、总磷等 | 1、养殖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一层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厌氧发酵罐,沼液用于林地施肥,沼渣进入发酵床,二层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底层的发酵床外排,无养殖废水外排; 3、生活污水进入厌氧发酵罐,沼液用于林地施肥,沼渣进入发酵床;初期雨水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 4、养殖场内建设880 m2异位发酵床1个; 1000 m3沼气厌氧发酵罐 1 座、 1200 m3贮液池1座、100 千瓦时的沼气发电机1套、 农牧沼液利用管网 2000 余米。 | 无废水外排 |
废气 | 饲料加工 | 粉尘 | 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1);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2)。 | 达标排放 |
猪舍、发酵床、贮液池等 | 恶臭 | 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控制臭气影响。主要为合理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猪粪便产生量;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减少恶臭产生量;每天及时清除猪粪尿,加强猪舍通风;每天对猪舍、集污池喷洒过氧化氢,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达到除臭目的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气体排放量可减少98%以上。 | 达标排放 | |
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灭菌 | 泄压废气 | 通过泄压阀经密封管道接入无害化处理车间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P3)。 | 达标排放 | |
无害化处理卸料提升、分隔切块 | 恶臭 | 对湿化法处理车间设置风机保持负压集气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P3)。 | 达标排放 | |
固废 | 发酵床 | 更换垫料 | 作为肥料出售 |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 |
饲料加工 | 收集粉尘 | 作为饲料回用 | ||
饲料加工 | 废包装物 | 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 ||
养殖 | 医疗废物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地下水及土壤 |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 | 影响较小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eq A | 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 | 达标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养殖场内改建、扩建养殖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加快项目单位转型升级。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6月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地址:云和县安溪乡下村
联系人:刘邦友
联系电话:1599080258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2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2号楼4层01室
联系人: 陈立枫
联系电话:18811049930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云和镇梨园路25号
联系人:符科
联系电话:15990434518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发布公示时间:2018年5月28日
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3)建设地点:云和县安溪乡下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畜牧业(A03)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类别。
(7)项目总投资:916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养殖场员工25人,年工作365天。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方位 | 距场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级别 |
1 | 上黄处 | 西 | 约560m | 205 |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
2 | 黄处 | 西 | 约780m | 220 | |
3 | 下村 | 东南 | 约740m | 220 | |
4 | 下武 | 东南 | 约660m | 180 | |
5 | 安溪 | 东侧 | 约550 m | / | 地表水Ⅲ类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颗粒物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8.83%,NH3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3.89%,H2S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的5.73%,,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最大落地浓度处及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养殖场选址应设在集中居住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并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其中,生猪存栏3000头及以上的养殖场场界与以上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的上黄处,与场界距离约560米,且位于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异位发酵床养殖工艺,养殖废水收集到集污池,经沼气工程厌氧处理,沼渣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作为废料外售,沼液用于周边果林施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地下水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经预测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更换垫料、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更换垫料作为肥料出售,收集粉尘回用作为饲料回用,废包装物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 | 粪尿、CODcr、NH3-N 、SS、总磷等 | 1、养殖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一层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厌氧发酵罐,沼液用于林地施肥,沼渣进入发酵床,二层猪舍养殖废水进入底层的发酵床外排,无养殖废水外排; 3、生活污水进入厌氧发酵罐,沼液用于林地施肥,沼渣进入发酵床;初期雨水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 4、养殖场内建设880 m2异位发酵床1个; 1000 m3沼气厌氧发酵罐 1 座、 1200 m3贮液池1座、100 千瓦时的沼气发电机1套、 农牧沼液利用管网 2000 余米。 | 无废水外排 |
废气 | 饲料加工 | 粉尘 | 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1);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P2)。 | 达标排放 |
猪舍、发酵床、贮液池等 | 恶臭 | 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控制臭气影响。主要为合理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猪粪便产生量;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减少恶臭产生量;每天及时清除猪粪尿,加强猪舍通风;每天对猪舍、集污池喷洒过氧化氢,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达到除臭目的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气体排放量可减少98%以上。 | 达标排放 | |
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灭菌 | 泄压废气 | 通过泄压阀经密封管道接入无害化处理车间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P3)。 | 达标排放 | |
无害化处理卸料提升、分隔切块 | 恶臭 | 对湿化法处理车间设置风机保持负压集气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P3)。 | 达标排放 | |
固废 | 发酵床 | 更换垫料 | 作为肥料出售 |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 |
饲料加工 | 收集粉尘 | 作为饲料回用 | ||
饲料加工 | 废包装物 | 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 ||
养殖 | 医疗废物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地下水及土壤 |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 | 影响较小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eq A | 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 | 达标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年出栏2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养殖场内改建、扩建养殖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加快项目单位转型升级。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6月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地址:云和县安溪乡下村
联系人:刘邦友
联系电话:1599080258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72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2号楼4层01室
联系人: 陈立枫
联系电话:18811049930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云和镇梨园路25号
联系人:符科
联系电话:15990434518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云和县乐福久生态养殖场
发布公示时间: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