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环保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
(2)建设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工业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加工、再生利用”类别。
(7)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白班制生产。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方位 | 距场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级别 |
1 | 程宅村 | 东北 | 约580m | 300 | 环境空气二级 |
2 | 长田村 | 西北 | 约600m | 300 | |
3 | 东城村 | 东南 | 约480m | 100 | |
5 | 安溪 | 东北 | 约950 m | / | 地表水Ⅲ类 |
6 | 雾溪水库 | 西南 | 约1000m | 中型 | 地表水Ⅱ类 |
7 | 厂界及厂界外200m | 声环境3类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熔化挤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出。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1小于10%,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最大落地浓度处及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备“气浮+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过滤”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云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经预测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瓶(袋)、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瓶(袋)经厂区收集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清洗废水 | CODcr、NH3-N 、SS等 | 采用“气浮+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过滤”处置 | 达标排放 |
废气 | 熔化、挤压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原料检验 | 不合格原料瓶(袋)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 |
污水处理 | 污泥 | 卫生填埋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地下水及土壤 |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 | 影响较小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eq A | 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 | 达标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8月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工业区
联系人:张伟强
联系电话:1350682396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6号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20号8幢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18858178770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云和镇梨园路25号
联系人:符科
联系电话:15990434518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
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环保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
(2)建设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工业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加工、再生利用”类别。
(7)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白班制生产。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 环境敏感点 | 方位 | 距场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级别 |
1 | 程宅村 | 东北 | 约580m | 300 | 环境空气二级 |
2 | 长田村 | 西北 | 约600m | 300 | |
3 | 东城村 | 东南 | 约480m | 100 | |
5 | 安溪 | 东北 | 约950 m | / | 地表水Ⅲ类 |
6 | 雾溪水库 | 西南 | 约1000m | 中型 | 地表水Ⅱ类 |
7 | 厂界及厂界外200m | 声环境3类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熔化挤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出。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浓度最大值占标准值1小于10%,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最大落地浓度处及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池收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备“气浮+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过滤”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云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在此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经预测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瓶(袋)、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瓶(袋)经厂区收集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清洗废水 | CODcr、NH3-N 、SS等 | 采用“气浮+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过滤”处置 | 达标排放 |
废气 | 熔化、挤压 | 非甲烷总烃 | 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光催化氧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原料检验 | 不合格原料瓶(袋)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分类收集委托处置 |
污水处理 | 污泥 | 卫生填埋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地下水及土壤 | 从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全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 | 影响较小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Leq A | 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 | 达标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袋)3万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年8月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工业区
联系人:张伟强
联系电话:1350682396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6号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20号8幢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18858178770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云和镇梨园路25号
联系人:符科
联系电话:15990434518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