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工程概况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建于1997年,是一座以发电为单一目的的引水式水电站。电站设计流量0.84m3/s,设计水头93.5m,装机容量2×32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24万kw.h,主要由引水堰坝、引水隧洞、取水堰坝、输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及输电线路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2016年财政部、水利部以财建(2016)27号联合发文“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电(2016)4号发布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通知》,目的为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为此,电站拟利用政策支持的契机,实施本次增效扩容工程,增效扩容主要内容为:(1)厂房内一台机组改造增容至500kW,另一台机组进行大修;(2)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局部改造及装修;(3)对拦水堰进行加固,渠道进行清淤加固处理、过水全断面C20砼衬砌;(4)控制屏改为自动化。工程水工建筑物、电站厂房位置均无改动。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后,装机容量为1×320+1×500kW,总装机820kw,水轮机分别采用XJA-W-50/1×12.5和XJA-W-55/1×12.5型,配套手电动调速器。选用SFW320-8/850、SFW500-8/850型卧发电机各一台,配套无刷励磁,增容后多年平均发电量271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300h。
项目区位置图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位于云和县雾溪水库上游,电站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但非是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因本工程不对原有坝体进行改造,因此,不考虑坝体周边的敏感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下表。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发电厂房 | ||||||
1 | 双岗村 | 东北 | 930m | 4户,16人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2 | 雾溪水库 | 东北 | 1650m | 中型水库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3 | 雾溪乡政府 | 东北 | 1600m | 50户,200人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4 | 区域环境空气 | / | / | / | 环境空气一级 | |
5 | 发电站200m范围内 | / | / | / | 声环境2类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⑴工程建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发挥更好的效益。工程建成后,水能资源利用率提高,预计年发电量为271万kW·h。
⑵工程建成后,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保障拦水堰坝下游的生态环境。
⑶工程建成后,项目无废气排放,电站管理人员日常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无明显影响。
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扬尘、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影响,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当地交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这些影响都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的落实,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减免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工程计划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实施半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生态保护等措施减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消除雾溪水口水电站的安全隐患,提高发电效率,增加水利资源的利用,增加供电量,改善当地的用电条件,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对环境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轻微影响,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一般是局部或暂时的,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基本可以得到控制。营运期,雾溪水口水电站可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从长远、全局利益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利多弊少。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防止措施以及建议要求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符合《云和县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规划》,符合《云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符合《云和县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小水电站的规划。
6、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政务服务网下载查阅《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7、联系方式
⑴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联系电话:0578-5526793
⑵建设单位: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
联系地址:云和县雾溪乡水口村 电话:13957060983 联系人:钱高丽
⑶环评单位:浙江旭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之悦商业中心10号楼519室
电话:19817671181 联系人:刘巍巍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
2020年8月12日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工程概况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建于1997年,是一座以发电为单一目的的引水式水电站。电站设计流量0.84m3/s,设计水头93.5m,装机容量2×32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24万kw.h,主要由引水堰坝、引水隧洞、取水堰坝、输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及输电线路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2016年财政部、水利部以财建(2016)27号联合发文“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电(2016)4号发布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的通知》,目的为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为此,电站拟利用政策支持的契机,实施本次增效扩容工程,增效扩容主要内容为:(1)厂房内一台机组改造增容至500kW,另一台机组进行大修;(2)发电厂房及升压站局部改造及装修;(3)对拦水堰进行加固,渠道进行清淤加固处理、过水全断面C20砼衬砌;(4)控制屏改为自动化。工程水工建筑物、电站厂房位置均无改动。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后,装机容量为1×320+1×500kW,总装机820kw,水轮机分别采用XJA-W-50/1×12.5和XJA-W-55/1×12.5型,配套手电动调速器。选用SFW320-8/850、SFW500-8/850型卧发电机各一台,配套无刷励磁,增容后多年平均发电量271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300h。
项目区位置图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所在区域位于云和县雾溪水库上游,电站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但非是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因本工程不对原有坝体进行改造,因此,不考虑坝体周边的敏感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下表。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发电厂房 | ||||||
1 | 双岗村 | 东北 | 930m | 4户,16人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2 | 雾溪水库 | 东北 | 1650m | 中型水库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3 | 雾溪乡政府 | 东北 | 1600m | 50户,200人 | 环境空气一级,声环境2类 | |
4 | 区域环境空气 | / | / | / | 环境空气一级 | |
5 | 发电站200m范围内 | / | / | / | 声环境2类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⑴工程建成后,可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发挥更好的效益。工程建成后,水能资源利用率提高,预计年发电量为271万kW·h。
⑵工程建成后,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保障拦水堰坝下游的生态环境。
⑶工程建成后,项目无废气排放,电站管理人员日常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电站运行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无明显影响。
⑷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对施工区及其附近区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扬尘、短时的高噪声排放引起的影响,此外运输车辆的增加对当地交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上述这些影响都是局部的,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长远的影响,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和治理措施的落实,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4、减免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工程计划通过加装流量监控装置,保证水电站的运行不影响拦水堰坝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实施半封闭施工、洒水抑尘、生态保护等措施减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消除雾溪水口水电站的安全隐患,提高发电效率,增加水利资源的利用,增加供电量,改善当地的用电条件,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但对环境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轻微影响,施工期的不利影响一般是局部或暂时的,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基本可以得到控制。营运期,雾溪水口水电站可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从长远、全局利益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利多弊少。因此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防止措施以及建议要求的基础上,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符合《云和县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规划》,符合《云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符合《云和县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小水电站的规划。
6、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政务服务网下载查阅《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7、联系方式
⑴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联系电话:0578-5526793
⑵建设单位: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
联系地址:云和县雾溪乡水口村 电话:13957060983 联系人:钱高丽
⑶环评单位:浙江旭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之悦商业中心10号楼519室
电话:19817671181 联系人:刘巍巍
云和县雾溪水口水电站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