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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文件名、文号)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策清单(补助、补贴项目名称) | 补助、补贴对象 | 级次 | 备注 |
1 | 《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号) | 国家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 | 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低收入农户子女 | 中央 | |
2 | 《财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干部 | 中央 | |
5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 水利部 | 移民直补资金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中央 | |
6 | 中组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22号) | 中共中央组织部 |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 全县农村任职9周年以上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括主持工作副职) | 中央 | |
8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有关内容的通知》(农渔办〔2019〕22号)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油价补贴 | 在册的捕捞渔船、养殖渔船 | 中央 | |
7 | 《浙江省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浙财农〔2023〕19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 省级 | |
3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农机购置补贴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省级 | |
4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1〕27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省级 | |
9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省卫健委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 | 监护补助:监护具有危险性评估等级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 看护补贴:护理、照料纳入当地村(社区)管理的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人。 | 省级 | |
10 |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 省组织部 | 应届毕业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学费代偿补助 | 经公开招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于享受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的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包括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时间) | 省级 | |
11 | 省劳动人事厅 省财政厅 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人险(86)113号 (86)财工224号 省总工会(1986)25号 | 省人力社保局、各相关全民企业的主管局 | 遗属补助 | 全民所制企业职工死亡的供养亲属 | 省级 | |
12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4〕6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早稻、晚稻、小麦订单奖励 | 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 谷和小麦的种粮主体 | 省级 | |
13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4〕6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订单良种奖励 | 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 | 省级 | |
14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4〕6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粮油规模种植补贴 | 粮油规模生产主体 | 省级 | |
15 | 《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浙乡振〔202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22〕57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异地搬迁补贴 | 山区26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嵊泗县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整村搬迁农户,以及其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搬迁的地区和农户 | 省级 | |
16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0〕18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粮食生产贷款贴息 | 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 | 省级 | |
17 |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 4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 号)以及《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发〔2021〕78 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 | 省级 | |
18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号) | 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 省级 | |
19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36号) | 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 农村“三老”人员 | 省级 | |
2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 | 省民政厅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省级 | |
21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 | 省民政厅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 特困供养对象 | 省级 | |
22 |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1〕164号 | 省民政厅 | 养老服务补贴 | 1.本省户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 和高龄老年人(以下称“基本保障对象”) 2.本省户籍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 失智和高龄老年人(以下称“适当补助对象”) 3.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当地平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以下称“其他补贴 对象”)。 | 省级 | |
23 | 《浙江省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 | 省民政厅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 省级 | |
24 |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 省民政厅 | 最低生活保障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 省级 | |
25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 | 省民政厅 | 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等困境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 | 省级 | |
26 | 《关于印发<深化殡葬改革全省推广树葬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18〕68号) | 省民政厅 |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 生态殡葬对象 | 省级 | |
27 | 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4〕19号) | 省民政厅 | 精减职工(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 | 精减人员 | 省级 | |
28 | 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号) | 省民政厅 | 百岁老人保健金 |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 省级 | |
29 | 浙财资环〔2024〕7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国有林管理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 省级 | |
3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建村发〔2018〕34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村〔2020〕57号) | 省建设厅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 | 符合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条件,并实际完成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 | 省级 | |
31 | 浙残联发〔2022〕6 号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 工作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 省残联 |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 | 0—9周岁以内在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 | 省级 | |
32 | 浙江省残联关于开展 2024 年 全省困难残疾人家庭净居亮居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4〕7 号) | 省残联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 | 低保低边持证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以老养残、轻残重病等特殊困难残疾人 | 省级 | |
33 | 《云和县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云残〔2022〕15号) | 省残联 | 残疾人就业扶持经费 | 具有本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正在就业创业残疾人。 | 省级 | |
34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6〕23 号) | 省残联 | 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减免 | 具有本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校大学生 | 省级 | |
35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24〕5号和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残〔2024〕4号 | 省残联 | 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省级 | |
36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2〕243号) | 省残联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的残疾人 | 省级 | |
37 | 浙财科教〔2020〕39号 | 省教育厅 | 学前教育 | 1.特殊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2.其他群体。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 | 省级 | |
38 | 浙政办发[2012]30号、浙财科教〔2020〕39号 | 省教育厅 | 营养改善计划 | 1.特殊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2.其他群体。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 | 省级 | |
39 | 浙财科教〔2020〕39号 | 省教育厅 | 国家助学金 | 1.特殊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2.其他群体。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3.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 省级 | |
40 | 浙财科教〔2020〕39号 | 省教育厅 | 免学费 | 1.特殊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2.其他群体。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3.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的所有在校学生 | 省级 | |
41 | 浙财科教〔2020〕39号 | 省教育厅 | 国家奖学金 |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 省级 | |
42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1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0号) | 省医保局 | 医疗救助补助 |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包括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等支出型贫困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省级 | |
43 |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8〕67号) | 省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独生子女伤 残或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 省级 | |
44 |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6〕20号) | 省卫健委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 | 省级 | |
45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2〕4) | 省农业农村厅 | 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 | 为本省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省级 | |
46 | 浙财资环〔2024〕7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天然林补助 | 国有林管理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 省级 | |
47 | 云林发〔2023〕55 号 关于拨付云和县 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公益林护林员劳务报酬 | 全县护林员 | 省级 | |
48 | 浙财资环〔2022〕65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12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珍贵彩色森林补贴 | 农户 | 省级 | |
49 | 浙财资环〔2023〕58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油茶政策兑现补贴 | 农户 | 省级 | |
50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 “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行动的通知 》浙民儿〔2023〕76 号 | 省民政厅 | 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补贴 | 1.已被认定为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 2.年满 18 周岁后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军事院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 学位和预科生。 3.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 省级 | |
51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5〕35号) | 省民政厅 | 困难人员临时救助 | 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但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其他社会救助范围,或者已接受其他社会救助但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 | 省级 | |
52 | 《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丽征联〔2021〕1 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义务兵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 现役义务兵 | 省级 | |
53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 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重点优抚对象 | 重点优抚对象 | 省级 | |
54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 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优抚补助 | 优抚对象 | 省级 | |
55 | 云和县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2023〕46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高龄津贴 | 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 (2023年1月起执行);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元;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 500 元 | 省级 | |
56 | (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 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省民政厅 | 农村三老人员及农村三老人员遗孀生活补助 | 农村三老人员、农村三老人员遗孀 | 省级 | |
57 | (浙民救〔2008〕73号)关于省政府对农村三老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00元医疗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 省民政厅 | 农村三老人员医疗补助 | 农村三老人员 | 省级 | |
58 | 浙残联发〔2022〕6 号浙江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 工作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 省残联 | 残疾人康复补贴 | 0—9周岁以内在康复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 | 省级 | |
59 | 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 | 省农业农村厅 | 扶贫小额贴息 |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 | 省级 | |
60 | 《关于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丽政办发〔2014〕150 号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市级 | |
61 | 丽水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办法 丽民(2015)6号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支宁人员生活补助 | 支宁返丽人员 | 市级 | |
62 | 《关于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9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补助 | 户籍和房屋均在“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原农业户籍人员。 | 县级 | |
63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品牌培育与营销等产业项目补助 | 涉农各经营主体 | 县级 | |
64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90号) | 县交通运输局 | 村邮员工资 | 村级邮政员 | 县级 | |
65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2号) | 县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贴 | 2024年全县123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 | 县级 | |
66 | 《云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云委办发〔2023〕40号)《云和县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办法(试行)》(云卫〔2023〕172 号) | 县卫健局 | 二孩三孩育儿补贴 | 2023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夫妻一方为云和县户籍且该子女落户云和县的家庭。 | 县级 | |
67 | 《云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为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实,特制订《云和县二孩、三孩家庭入托补贴办法(试行)》 | 县卫健局 | 二孩三孩入托补贴 | 0-36月龄婴幼儿(第二孩、第三孩)在已备案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入托的本地户籍家庭(父母一方或申请入托补助的幼儿户籍为云和户籍) | 县级 | |
68 | 浙财科教〔2020〕39号、财教〔2024〕64号 | 县教育局 | 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1.特殊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2.其他群体。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认定的需要资助的学生。 | 县级 | |
69 |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云建设〔2022〕81号) | 县住建局 | 公共租赁租房租赁补贴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居民低收入或中等偏下保障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县级 | |
70 | 《云和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退役军人局〔2021〕32 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补助 | 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 | 县级 | |
71 | (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 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农村三老人员及遗孀慰问费 | 农村三老人员、农村三老人员遗孀 | 县级 | |
72 | 《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失能失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民(2022)48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失能失智困难群众两项补贴 | 失能失智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边家庭的失能失智人员。(五)失能失智困难群众护理等级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失智人员;二类对象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中度)失能失智人员;三类对象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失能失智人员。 | 县级 | |
73 | 云文旅〔2021〕24号云和县体育竞赛贡献奖励办法 | 县残联 | 残疾人各类比赛补贴 | 参加比赛残疾人 | 县级 | |
74 | 《云和县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办法》(云残〔2022〕8号) | 县残联 | 残疾人本人及子女助学补贴 | 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 | 县级 | |
75 | 关于举办2024年支持舟山、丽水地区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函 | 县残联 | 残疾人各类培训补贴 | 参加培训残疾人 | 县级 | |
76 | 《省残联关于做好 2024-2027年度全省残疾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 县残联 |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 | 持证残疾人 | 县级 | |
77 | 《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 | 县残联 | 残疾人慰问补贴 | 困难残疾人 | 县级 | |
78 | 云和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云移领办〔2020〕2号 | 县移民工作中心 | 水库移民精准扶持 | 登记在册的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移民村;移民创办并在本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合法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农业龙头企业等 | 县级 | |
79 | 《云和县水库移民临时困难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移〔2019〕39号) | 县移民工作中心 | 移民困难补助 | 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中的困难移民 | 县级 | |
80 | 《关于返销农村粮价调整后对若干电站水库后靠移民吃定销粮户给予困难补助的通知》(财预〔1989〕167号) | 县移民工作中心 | 移民定销粮差价补助 | 后靠移民口粮田不足的移民村 | 县级 | |
81 | 《云和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80号 | 县卫生健康局 |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运行经费 | 符合《云和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80号文件补助的对象 | 县级 | |
82 | 云和县全科网格专项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云财基[2018]18号) | 县社会治理中心 | 网格员补助 | 专职网格员 | 县级 | |
83 | 云统〔2022〕27号关于修订《云和县少数民族农村困难居民大病住院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 | 中共云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少数民族大病医疗补助 | 云和县少数民族农村困难居民 | 县级 | |
84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雪梨产业创新集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云和雪梨产业补助 | 云和雪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 | 县级 | |
85 | 《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关于印发《云和县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2〕46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 | 为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档立卡的 低收入户 | 县级 | |
86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和县2024年配方肥示范推广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4〕22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配方肥示范推广补助 | 种植农户 | 县级 | |
87 | 《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4〕3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鼓励发展生态渔业补助 | 水库承包者,经营主体,企业,农户等 | 县级 | |
88 | 《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4〕3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补助 | 村集体、农户、第三方 | 县级 | |
89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3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新增耕地后续耕种补助 | 相关种植户 | 县级 | |
90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 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蔬菜政策兑现补助 | 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亩及以上种植主体 | 县级 | |
91 | 《关于做好 2024 年云和县精准扶持低收入农户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20 条产业扶持的通知》(云农发〔2024〕33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补助 | 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 | 县级 | |
92 | 关于印发《云和县丽水“农三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2019]5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丽水中级农三师人才补助 | 第四批中级农三师 | 县级 | |
93 | 关于印发《云和县丽水“农三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农[2019]5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技能大师人才补助 | 云和师傅技能大师、云和工匠大师 | 县级 | |
94 | 《关于做好2024年云和县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农发〔2024〕71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 | 粮油规模生产主体 | 县级 | |
95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 和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农〔2023〕32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免疫补助经费 | 第三方服务机构、规模养殖户 | 县级 | |
96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病死猪无公害化处理资金 | 第三方服务机构(云和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 县级 | |
97 | 关于印发《云和县丽水“农三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农[2019]5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丽水高级农三师人才津贴 | 第一、第二批高级农三师 | 县级 | |
98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补助 | 农户,经营主体等 | 县级 | |
99 |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云和县主 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实施方案》 的通知》云农发〔2024〕5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稻绿色防控补贴 | 种植大户、主体 | 县级 | |
100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 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代料黑木耳补贴 | 黑木耳种植大户、主体 | 县级 | |
101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4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产业养殖大户补助 | 规模养殖主体 | 县级 | |
102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 条(修订)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62 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果茶叶产业政策补助 | 水果茶叶相关种植户 | 县级 | |
103 |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财政局 云和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县村级离任会计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云农发〔2019〕2号) | 县农业农村局 | 离任村会计生活补助 | 离任村会计 | 县级 | |
104 | 云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原国有(县属集体)破产、改制、解散企业退休和分流人员门诊医疗及退休人员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37号 | 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 | 遗属补助 | 享受对象:破产、改制、解散且单位主体已不存在的原国有(县属集体)企业破产、改制、解散前已退休的人员在企业破产、改制、解散后死亡所产生的供养直系亲属。 | 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