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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共富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浙财基〔2024〕17号)文件精神,崇头镇梅源村、安溪乡安溪村、雾溪乡雾溪村等8个村为野生箬叶公益化项目建设单位,核定野生箬叶公益化项目作业设计费、监理费合计182880元。现将2025年度共富乡村野生箬叶公益化项目作业设计费、监理费下达给你们。
请各有关乡(镇)通知相关项目村,督促其尽快完成项目工程,严格执行作业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监督工作。
附件:2025年度共富乡村野生箬叶公益化项目作业设计费、监理费汇总表
云和县财政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