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和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指定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处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受上级机关委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本级法院社团工作;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和案件督查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使用;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云和县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二、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3584.79万元。
(二)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3584.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9.69万元,增长10.13%,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4.69万元,占91.35%;上年结转结余310.1万元,占8.65%。
(三)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3584.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9.69万元,增长10.13%,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97.01万元,占66.8%;日常公用支出303.54万元,占8.5%;项目支出884.24万元,占24.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4.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84.7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9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92万元。
(五)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4.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0.24元,增长10.2%,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997.3万元,占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6.43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类)189.15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类)151.92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113.0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8.1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破产案件管理、共享法庭管理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539.8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196.2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建设维修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4.28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2.14万元,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9.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规定比例为干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00.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0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7.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9万元,下降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9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52万元,下降4.5%,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84.2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云和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