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74/2024-3824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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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一、政策修订背景与依据
(一)现实需求
云和县地处浙南山区,地形复杂、村落分散,小型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生产、防洪抗旱和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原有管理办法在实践中暴露出以下问题:
(1)审批流程冗长:应急工程(如山塘除险)因审批环节多导致实施滞后;
(2)资金管理分散:涉农资金整合不足,超支责任不明确,群众自筹压力大;
(3)监管覆盖不全:部分工程因中介资质参差不齐存在质量隐患,偏远地区监管难度高。
(二)政策依据
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核心依据,结合《云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云和县乡村振兴资金整合方案》等文件,对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强化山区特色适配性管理。
二、修订主要内容与政策核心举措
(一)适用范围扩展与分类管理
(1)新增工程类型:将中型灌区、农村小水电(机电)改造纳入管理范围,覆盖更多民生领域。
(2)投资额分级管理:
50万元以上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报县发改局批复;
20-50万元项目:简化设计流程,直接编制施工图并备案;
20万元以下项目:进一步精简程序,侧重实效性。
(二)审批流程优化与应急通道
(1)“一站式”审批:乡镇初审→县水利局复核→公示→资金下达,全流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准予先行实施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民生保障类项目(如濒危山塘),允许“先实施、后备案”,确保应急工程快速落地(附件2提供先行实施表模板)。
(三)资金管理与责任明晰
(1)超支责任划分:公益性项目超出补助部分由乡镇(街道)或村集体自筹,避免“半拉子工程”。
(2)动态调整机制:县水利局根据年度资金到位情况,优先保障饮水安全、生态修复等民生项目。
三、政策亮点与新旧对比
(一)山区特色适配机制
(1)地质灾害特例管理:易发区项目需提交地质风险评估报告,强化风险防控(参考《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
(2)偏远地区灵活监督:允许乡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就近开展质量抽检,降低监管成本。
(3)在线申报与公示:资金计划、发包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新旧政策对比
(1)废止文件:《云和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云水〔2023〕2号)。
(2)新增内容:
1.中型灌区、农村小水电改造纳入管理;
2.应急项目“先实施、后备案”机制;
(3)优化调整:
1.简化2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程序;
2.新增质量安全分级监督机制。
四、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及关键词解释
(一)适用对象
(1)申报主体: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
(2)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村集体、施工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
(二)注意事项
(1)开工备案:未备案项目不得擅自开工,重大民生项目可同步备案与施工。
(2)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超支部分由业主自筹,县水利局定期审计。
(3)验收要求:5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完工结算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50万元以下可简易验收。
(三)关键词解释
(1)“双随机”抽签:随机抽取施工单位和下浮率,确保发包公平性。
(2)结算审定价:工程最终结算经第三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作为费用计算基准。
(3)准予先行实施:应急工程在完成必要程序前可提前启动,同步补办手续。
六、解读机关与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云和县水利局
解读人:周振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政策咨询:0578-5121044
监督举报:0578-512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