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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1 信息来源:云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云和县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2〕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低收入农户就业帮促,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落实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推动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将开展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低收入农户就业与基层社会保障建设有机结合,正确引导并鼓励低收入农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为乡镇(街道)、村提供基础的公益性服务,促进低收入农户实现就业、持续增收。

二、扶持对象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档立卡的低收入户,且有能力、有意愿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

三、岗位范围

根据乡镇(街道)、村工作特点,体现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结合当地项目建设和公益活动等实际,开发乡村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管护、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邻里长、乡村防疫等公益性岗位。

四、扶持标准

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上岗协议,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协议规定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由各乡镇(街道)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系统发放到个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岗位保险由上岗人员自行缴纳,不得与其他岗位重复补助。已享受县级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此项收入不计入低收入农户家庭收入范围。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做好岗位申报工作。乡镇(街道)、村要结合实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工作,同时要求在数字化帮促系统上每月动态维护岗位信息。低收入农户可随时在当地乡镇村进行申报,填写《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申报补助表》(附件2),经村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到所在乡镇街道。各行政村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要求,做好上岗人员身份核实与岗位审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受理,对申报岗位就业情况进行动态扶持,及时将岗位落实情况录入低收入农户数字化帮促系统。

2.强化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按照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报情况确定就业帮促资金计划表(详见附件1),资金拨付前,各乡镇(街道)按实结算补助资金,并在乡镇(街道)和所在村进行公示10天(乡村两级均需公示,详见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明细表(附件4)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3.强化监管,做好就业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填报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核查表(附件6)。同时,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退出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均分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加快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持续巩固精准帮扶成果。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管理情况和系统维护情况将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

1.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申报补助表附件1 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doc

2.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公示表附件2 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公示表.doc

3.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附件3 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doc

4.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书(参考)附件4 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书(参考).doc

5.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核查表附件5 云和县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核查表.doc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关于开展2024年云和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