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25-0028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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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文号: | 云教技〔2025〕1号 |
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学生数字素养,引导学生在创造、分享过程中锻炼劳动实践能力,培养探索精神,激发创新热情,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5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六届学生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5〕1号)和《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五届全县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二、活动内容
注:表格中打“●”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实践、探索与创新”为主题。请各校高度重视,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的相关要求,有机整合各方资源,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因地制宜组织本校学生积极参加,切实把提升学生数字素养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活动评比要求
评比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参照“第二十六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详见附件)。
五、作品报送要求和方式
(一)作品报送要求
城区中小学每校按学段每项限额报送4件,农村学校每校按学段每项限额报送2件作品参加全县评比。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其中微电影项目为2名)。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推荐到省级参评的作品,作者要进行现场创作比赛,现场创作比赛成绩占50%)。
注意:各校必须在校级初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报数量限制范围择优上报(入围参评的作品,以汇总表中的序列号先后顺序为准,序列号超出上报数量限制的作品,将不予以接受),其他报送事项按“活动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二)作品报送方式
数字艺术和计算思维作品,请各校清楚归类、分类造册后,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材料(不需要纸质材料),通过钉钉或浙政钉报送至云和县教育技术中心。
电子文档材料,包括:1.作品推荐名单(附表3和附表4);2.参评作品,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第十五届云和县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评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1)、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以及作品形态界定中要求一并提交的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注意:更具体的报送方式和要求详见“活动指南”。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学生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并择优推送参加市级评审。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活动指南”中的数字艺术项目作品创作导向(附件1)和计算思维项目作品创作导向(附件2)。
2.集体奖项。综合各校组织开展本次全县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情况,设“优秀组织奖”1-2个。
七、工作要求
各校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主题和意义,加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竞赛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并按时上报作品和相关资料。联系人:严慧靖,联系电话:5525128。
云和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