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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作者:许焮怡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徐晶晶  发布时间: 2025-10-31 08:48:46 浏览量: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7159.55公顷,涉及浮云街道、元和街道、崇头镇等10个乡镇(街道),另含6个林场。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和全垦造林。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其他行为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云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行政区划

禁止开垦面积(hm2)

备注

1

安溪畲族乡

1304.52


2

白龙山街道

666.04


3

赤石乡

6989.81


4

崇头镇

10697.42


5

凤凰山街道

1508.09


6

凤凰山街道林场

5.84


7

浮云街道

1611.82


8

紧水滩镇

7782.51


9

龙井林场

522.81


10

石塘镇

7842.52


11

石塘镇林场

92.18


12

雾溪畲族乡

1358.52


13

元和街道

6340.32


14

云和县旱塘湖林场

48.82


15

云和县林场

247.02


16

朱宅源林场

141.31


合计

47159.55


附件2

云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图片1.pn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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