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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索引号: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5-01-09 1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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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 1月7 日提出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依法在云和县龙泉溪云和段从事综合治理工程相关施工活动,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施工作业许可证》证件。你(单位)应执行下列要求:

一、施工前,应向云和县交通运输局书面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施工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施工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秩序,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做好施工与通航及其它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协调工作。

三、施工作业区两端应按规定设置“注意危险标志”和“减速标志”;设有施工围堰的航段,施工围堰外沿两端要设置警示灯光;施工船舶、人员证照齐全、有效,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施工现场要有值班人员值班。

四、对施工造成的航行障碍物,交工前必须及时清除,确保航道畅通,施工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通航安全报告。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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