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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的公告
索引号:002600265430754200/2025-00057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5-01-07 16: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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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我局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6日

地点: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案件

严小荣违法占地案。

三、旁听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应于2025年1月14日前提交申请,提交身份证件、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5年1月14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信息及材料。

(三)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相关要求:

1、进入听证会举行的办公区域,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2、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标语、条幅、传单等可能危害任何人身安全或妨害正常听证及其他办公秩序的物品。

3、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在会场内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不得对听证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听证活动。

5、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走动进入与指定旁听场所无关的办公区域。

6、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不得影响或干扰听证活动。

(四)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相关要求:根据听证会现场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联系人:季海滨、蓝张弦

联系电话:0578-5112354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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