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3822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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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石塘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石政〔2024〕36号 |
镇属各单位、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居民用水质量和供水保障能力,经过一段时间努力,石塘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现已完成,并于今年10月15日起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限为1个月。在此期间,我们将对各项设备、设施及供水流程进行全面测试与优化,确保水厂正式投入运营后能够提供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
石塘水厂试运营结束正式投入使用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水费收缴,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水厂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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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文琛,联系方式:622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