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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38226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石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16
文号: 石政〔2024〕36号
云和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石塘镇石塘水厂试运营及后续水费收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徐若熙  发布时间: 2025-01-03 1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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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单位、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居民用水质量和供水保障能力,经过一段时间努力,石塘水厂改造提升工程现已完成,并于今年10月15日起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限为1个月。在此期间,我们将对各项设备、设施及供水流程进行全面测试与优化,确保水厂正式投入运营后能够提供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

石塘水厂试运营结束正式投入使用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实行水费收缴,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水厂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此页无正文)


云和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文琛,联系方式:62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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