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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95号)文件精神,经云和县水利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将云和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计划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5年1月3日起至1月10日止。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联系人:金焕东;联系电话:5120670。
附件1:云和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计划云和县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