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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部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对提出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 云和县公安局执法“三个中心”技术用房项目,施工单位:浙江绿艺建设有限公司。
2. 云和县木制玩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云北木玩智创空间空调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 浙江七彩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1#办公楼、2#-10#厂房,施工单位:丽水艺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以上项目施工单位已提出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现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向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9日
联系人:毛建美
联系电话:5127123
地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社会治理中心208室
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