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15时18分左右,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2022年12月14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县政府的委托,依法成立了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形成了《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12·10”调查报告》),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组成《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一般坍塌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2024年9月19日,评估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该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根据《“12·10”调查报告》,查看了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过程,调阅了事故责任单位相关管理台账,检查了事故现场整改落实情况,核实了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等。
二、事故调查过程中的评估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云和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般事故。
(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方面:该起事故调查组成员中行政执法人员为云和县应急管理在编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且符合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形式要求。
(三)认定事实和证据方面:该起事故认定事实清楚。云和县应急管理局请示云和县人民政府的《“12·10”调查报告》证据中包括勘验笔录、现场勘察照片、监控视频、调查询问笔录、相关各方管理台账、营业执照、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能够证明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发生“12·10”一般坍塌事故的事实,认定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该起事故的责任单位。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方面:该起事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调查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云和县政府在收到报告15日内作出了批复。适用法律依据准确。
(五)定性方面:根据《事故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起事故发生1人死亡,关于一般事故的定性准确。
(六)行政执法程序方面:该起事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及时组成了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请示批复等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七)行政执法文书方面:该起事故各阶段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使用规范。
综上所见,该起事故责任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印发后,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对照职责落实各项事故整改措施。
(一)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见附件1)
(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加强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开展施工现场各项应急演练工作;及时督促劳务公司落实问题整改。(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见附件2)
(三)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召开安全整顿专题会,提高全员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好专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对施工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督促诚邦公司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时进行整改;(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见附件3)
(四)县住建局。将“在建项目沟槽边坡施工安全问题”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梳理县内土方开挖阶段项目,明确专项检查项目清单,并对清单项目进行督查。开展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严抓现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切实提高建筑施工领域的规范化施工水平。同时,制定《云和县沟槽边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督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对施工人员就沟槽开挖施工安全注意要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常态化管理。(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见附件4)
(五)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制定印发《凤凰山街道2023年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2023年12月底,对建筑工程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开展全覆盖整治,督促项目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各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深入辖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有效履行职责。(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见附件5)
四、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由云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程金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上缴国库;
(二)由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依据《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规定,对张其跃作出处罚50000元的处理。
五、评估意见
(一)评估组通过整改报告台账查看认为景宁锦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能够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其项目各个区块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
(二)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三)云和县住建局针对事故教训采取了一系列防范和整改措施,对施工现场各区块项目进行督查,组织隐患整改现场交办会,逐个点位落实整改。并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严抓现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推进建筑施工领域的规范化施工。县住建局尚未妥善保存对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的约谈资料,相关约谈资料缺失。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组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15日
附件: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12·10”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