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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公证处公证服务惠企便民九项措施
索引号:002654593/2024-37059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4-09-12 1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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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公证服务,更好惠企便民,我处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规范精减证明材料。清理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让当事人重复提供。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次数。

三、强化公益法律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及生活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规范公证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四、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对“最多跑一次”覆盖公证事项范围,做到即时办结,公证书立等可取。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则上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范围。

五、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办证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安排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公证人员办理业务。加强公证人员服务规程、礼仪规范、文明用语、设备应用等方面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配备便民设施和适老用品。

六、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员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团,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进行法治宣传,送法到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面临的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困难,对有公证需要的企业,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

七、完善便民服务举措。在严格办证程序前提下,缩短办证期限,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行动不便的公证当事人,告知提前准备公证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预约上门公证服务。对不方便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邮寄送达公证书。对确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节假日预约办证、延时服务。

八、畅通法律咨询渠道。公开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途径,及时回复当事人咨询,避免群众“走弯路、走错路”。实行首问负责、服务到底。以不厌其烦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切实提升办证群众的满意度。

九、强化质量服务监管。注重公证质量建设,常态化开展公证警示教育、质量评查评估和督促整改。落实公证法律服务“好差评”制度,分阶段或一次性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选聘行风监督员,及时反映、传递我县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中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及时反映、传递对我县公证管理工作和加强公证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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