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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作者:  来源: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张旭  发布时间: 2024-08-20 09:46:31 浏览量:

2024年7月18日至8月19日,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就《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公众意见0条、部门意见3条。

序号

原文内容

修改建议

修改理由

提出人(单位)

采纳情况

备注

1

“县自规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及批地建房情况”。

县自规局负责申请人不动产权登记情况;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批地建房情况。

根据职责分工,自规局负责的是不动产权登记,批地建房需街道查询。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采纳


2

“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非本县户籍的须持有云和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非本县户籍的须持有云和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可删除。

居住证为自愿办理的证件,且目前已不查居住证。

县公安局

不采纳

参考其他县市管理办法均保留此条内容。

3

“属低保、1-2级残疾人、孤寡老人军烈属、见义勇为、市级以上劳模等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删除“孤寡老人”。

现已无孤寡老人的说法。

县人力社保局

采纳


感谢大家的支持!


征求意见公告链接: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419.html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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