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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833/2024-368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16
《云和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雷晓卿  发布时间: 2024-08-16 16:29:44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24/8/16/art_1229426527_2527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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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3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提出了我省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并在杭州市、建德市、苍南县、柯桥区、江山市、缙云县和黄岩区等地区形成试点。2024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要求将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推进由试点地区转向全省范围。为更好地依托财税政策激励撬动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阵营,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云和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1.《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重要内容解读

《云和县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考虑上级文件精神等因素,明确了本办法的工作重点,一是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二是贴息条件,通过县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县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三是对象生成,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非扩中家庭名单库,但经论证可以纳入扩中家庭政策对象。县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四是贴息标准,新增扩中家庭贷款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由财政与农商银行按1:1承担贴息和让利,且不超过贷款使用金额的1.8%比例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贴息奖补金额按借款人实际使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计算,其中:对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5年度发放的“共富”贷款,最晚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五是申报流程,县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县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六是资金拨付方式,县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到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拨付给银行。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县级扶持资金可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预拨资金,待省财政厅下达结算通知后再行清算。

四、注意事项

县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适用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六、关键词解释

财金助力:通过财政、金融等方式给予支持力度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解读人:阙伟春

咨询电话:0578-512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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