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凤凰山街道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索引号:002654622/2024-36704     发布机构:云和     发布时间:2024-07-30 09:52:48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查,对重点稿件进行反复核校,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

二、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实际情况;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三、校对标准(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美观;(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四、审核校对要点

(一)杜绝涉密涉敏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前务必进行全文逐字、逐句审核校对;

(二)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弄虚作假(如伪造发稿日期)、明显错别字、文不对题等重大问题;

(三)信息排版应符合规范,杜绝首行未缩进、中断折行、多余空格、必填字段空白、全半角未切换、应加粗未加粗等问题;

(四)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必须实现双向准确关联,统一在附件字段上传文件原文附件,便于信息利用;

(五)拟发布的内容需注重时效性,杜绝因信息发布时效把握不精准而导致与国家政策和省、市实际情况相悖的问题;

(六)仔细审查“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反映“三审三校”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的佐证依据是否具备,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等人员的内容审核责任,不符规范审核要求的,一律不予发布。

五、 “三审三校”流程

(一)初审初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稿件的语言文字把关,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复校:由单位新闻助理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审核新闻事实、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及发布价值,并对字、词、句进行细致审核。

(三)终审终校:由单位新闻发言人或分管领导负责,重要稿件需由主要负责人把关。主要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把关,并作出是否发布的决定。终审终校通过后,主办单位按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进行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导向管理要求,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于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编、审、签、发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时,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确保文题相符。审慎使用网络语言,避免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信息标题应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单位新闻发言人或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单位新闻助理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