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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等5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总字第9号建议《关于拓宽阙家至建升通村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群众出行条件,建设阙家至建升通村公路是有必要的,但由于我县经济较为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制约了农村公路的建设。目前,我县除联网公路(泛指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连接道路)建设外,暂无对等外道路建设方面的资金补助政策。我局向上对接了解,交通运输部对联网公路建设后给予补助资金为最高40 万元/公里,仅靠联网公路补助资金远不能满足山区四级公路建设成本。根据《云和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中属地管理的原则,该道路建设的资金筹集、政策处理、项目建设等工作均由赤石乡政府或村集体自发组织实施并担任业主,按照农村公路四级等级公路标准进行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建成验收合格后进行统一落实管养工作。后续,我局会联合赤石乡政府、村两委积极与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接沟通,争取相应政策资金进行统筹建设道路,望能早日将项目落地通车。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