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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等2位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5号提案《关于推进云和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大力推进跨山统筹全面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为合作共建云景特色风情聚落区,推动形成市域“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云和、景宁两县商定签署了《云景特色风情聚落区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中对两地间施行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政策作了明确部署。在此背景下,我局拟定了多套施行方案,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经多部门沟通、研究,尤其是充分考虑我县财政状况与该政策在丽水地区尚属首例,最终决定以云和互通至景宁互通高速路段为试点,先行先试,后续根据实施效果,另行考量是否扩大政策施行范围。
2021年11月22日,云景高速公路差异化优惠通行政策施行,试行两年以来,我县累计优惠通行83.15万辆次、财政补助通行费用1149余万元。在政策的刺激下,一是起到引流与刺激两地群众生产生活交流作用;二是使用ETC通行的车辆明显增多,有效的提高了高速口的通行效率;三是出行成本降低,使群众“很方便、很近、一点点路”等习惯性思想得到强化,对未来两地的人文、经济和社会融合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施过程中,我局也曾了解到石塘、赤石等地居民对该政策提出需求,希望通过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力,但经我局与县财政局对接,财政部门表示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建议暂缓扩大实施范围。同时,随着我县云和至赤石322国道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云和至石塘S210仙居至景宁公路云和局村至大徐段工程的实施,也将进一步缩短出行时间、提升道路通行条件与安全性。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云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