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建立健全生态精品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切实提高农业效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大户进行补助。县农业农村局已对申请补助的养殖大户进行了验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到4月8日,共7日。
2、要求: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处室: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785530651
附件1:云和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政策项目公示(蜂)
云和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政策项目公示(蜜蜂).xlsx
附件2:云和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政策项目公示(鸡、牛、羊)
云和县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产业兴旺政策26条政策项目公示(鸡、牛、羊).xlsx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