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482170/2024-35522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4-03-27 12:09:36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云和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云和县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7.组织指导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县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县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域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监督管理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河堤防、湖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16.有关职责分工

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梅汛台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分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计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科学技术局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监督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地震安全公共服务工作,开展地震风险普查和地震活动断层普查。

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云和县水利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1647.25万元。

(二)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21647.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914.35万元)减少10267.1万元,下降32.2%,主要是因为2023年年中下达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导致预算数比执行数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60.88万元,占97.8%;上年结转结余486.37万元,占2.2%。

(三)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21647.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910.44万元)减少10263.19万元,下降32.2%,主要是因为2023年年中下达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导致预算数比执行数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979.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69.39万元,占6.8%;日常公用支出128.30万元,占0.6%;项目支出20049.56万元,占92.6%。

(四)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47.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160.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6.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979.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15万元。

(五)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47.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064.04万元)减少9416.79万元,下降30.3%,主要是因为2023年年中下达的省级项目资金较多,导致预算数比执行数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05万元,占0.9%;卫生健康(类)支出81.08万元,占0.4%;农林水(类)支出20979.97万元,占96.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288.00万元,占1.3%;住房保障(类)支出99.15万元,占0.5%。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1.8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4.7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2.3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8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5300万元,主要用于云和县沈坑门水库工程和2024年云和县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水土保持监管经费,包括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利部省水利厅卫星图斑核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等。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水毁修复工程支出,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河坑村堤防修复工程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3680万元,主要用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农村饮用水运维巡查项目,包括饮用水工程运行维护、巡查。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1970.9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其它水利支出,包括中央级、省级水利发展与建设项目。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88万元,主要用于云和县龙泉溪治理工程。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9.1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云和县水利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58万元)减少1.58万元,下降 12.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92万元)减少1.42万元,下降14.3%。主要用于按规定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俭办一切事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66万元)减少0.16万元,下降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2.66万元)减少0.16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俭办一切事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云和县水利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30万元,比上年预算(85.14万元)增加43.16万元,增长50.7%,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云和县水文管理服务中心和云和县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并账入水利局本级,不再独立核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云和县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8.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和县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云和县水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049.5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基数的师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指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水利系统其它水利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4-03-18.xl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