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002482170/2024-35514 发布机构: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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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落实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全县旅游业发展;协助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2.负责全县文旅投资项目的规划落实、项目前期、审批服务、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旅游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3.负责全县文旅产业融合项目的服务指导,推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产业发展,并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示范评定、推荐、申报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设施建设和投资管理;协同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全域5A建设。

5.负责旅游景区、景区县(乡镇、村)、旅游度假区、旅游示范基地等创建的服务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示范评定、推荐、创建申报等工作。

6.协助指导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协同指导和推进乡村民宿、农家乐发展。

7.协助做好全县旅游资源的挖掘、开发、保护利用。

8.协助指导和推进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社会实践)旅游等业态发展。

9.承担云和湖、云和梯田旅游发展中心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旅游度假区、景区的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落实旅游度假区、景区产业发展、资源保护、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协调做好旅游度假区、景区规划范围内自然资源、文化遗产、人文资源、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度假区、景区的运营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22.41万元。

(二)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22.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42万元,增长11%,主要是上年云和佛儿岩景区创4A工作等部分项目资金调给其他单位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2.41万元,占100%

(三)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22.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42万元,增长11%,主要是上年云和佛儿岩景区创4A工作等部分项目资金调给其他单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2.81万元,占30.6%;日常公用支出20.21万元,占2.2%;项目支出619.4万元,占67.2%

(四)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2.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2.4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9万元、其他支出24.91万元。

(五)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2.41万元,执行数增加91.42万元,增长11%,主要是上年云和佛儿岩景区创4A工作等部分项目资金调给其他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855.14万元,占9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87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49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4.92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855.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基本运行、云和梯田5A建设、全域示范县、景区创建和佛儿岩创4A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24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2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49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92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21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4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3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开拓旅游市场、对接景区创建以及上级部门、兄弟县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云和县旅游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19.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文化和传媒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旅发中心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2024-03-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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